廣西律師協會關于組織第三批律師赴粵培訓的預報名通知
時間: 2015-04-27 訪問量:3,090
桂律協〔2015〕31號
廣西律師協會關于組織第三批律師
赴粵培訓的預報名通知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落實促進西部地區律師業發展“百千千工程”有關事項的通知》(律發通〔2012〕70號)的安排和要求,廣東省律師協會決定于2015年5月11日至15日在廣東省為我區40名律師提供業務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4年5月11日至5月15日,11日報到。
(二)培訓及報到地點:華山賓館五樓2號會議室,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420號(與犀牛路交匯處東側)。
二、培訓內容及師資安排
此次培訓采取現場授課及到律師事務所座談交流的方式進行,培訓及師資安排詳見《2015年度赴粵培訓日程安排表》(附件1)。
三、相關費用
培訓免費,廣東省律師協會承擔參訓律師培訓期間的食宿費用,參訓律師赴粵培訓的交通費自理,廣西律師協會給予參訓人員適當的交通補助。
四、培訓對象和名額分配
已領取執業證的廣西社會律師和公司公職律師均可報名,2013、2014年已參加過赴粵培訓的律師不再安排參訓。
各市和區直所的參訓名額分配:區直所10名,南寧市6名,柳州、桂林市各4名,梧州、北海、玉林、百色、河池市各2名,欽州、防城港、貴港、賀州、來賓、崇左市各1名。
五、報名辦法
各市律師協會按照名額向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上報本市參訓人員名單,有意向參訓的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以所為單位向廣西律師協會報送名單。
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及時將本通知內容傳達給律師,及時報送參訓人員名單。
(二)廣西律師協會將根據報名實際確定區直所參訓人員名單確定最終參訓人員名單,并于5月6日前在廣西律師網(www.lawcentury.com)發布。各市律師協會逾期未報送名單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培訓機會,廣西律師協會將另行安排因此產生的培訓名額。
(三)廣西律師協會統一組織往返行程,參訓律師如需自行前往,請在報名表上注明。
請參訓人員務必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不得在培訓中途臨時返回,避免學習資源和培訓經費浪費。
2015年4月27日
(聯系人:李運杰,聯系電話: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本通知僅在廣西律師網上發布,除存檔外不再印發紙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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