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媛、冼東蘭、鐘毅杰、盧沛雄等4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梧州市律師協會,2013.4.15)
時間: 2013-04-15 訪問量:2,455
羅媛、冼東蘭、鐘毅杰、盧沛雄等4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梧州市律師協會,2013.4.15)
實習律師羅媛,女,實習證號為20061105210013,自2011年 5月30日起至2012年 5月29日止在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羅媛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冼東蘭,女,實習證號為20061205210003,自2012年 5 月14日起至2013年 5月13日止在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冼東蘭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鐘毅杰,男,實習證號為20061205110005,自2012年 5月14日起至2013年 5月13 日止在廣西桂江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江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鐘毅杰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盧沛雄,男,實習證號為20061205110001,自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3年 5月 13 日止在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盧沛雄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梧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4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3年4月15日對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4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柳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4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3年4月 15 日起至2013年4月25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或梧州市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0772-2813028。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