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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律師工作動態簡報2009年第8期(總第8期)
時間: 2009-12-28 訪問量:2,848
廣西律師工作動態簡報
2009年第8期(總第8期)
廣西司法廳律管處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 2009年11月20日
10月份工作
一、廣西律師協會成功舉辦婚姻家庭 侵權法律實務大型專題培訓班
二、愛美麗桂林 護永恒漓江
三、中國律師2009年海商法國際研討會在北海順利召開
四、越南法學家代表團來訪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五、全區律師工作管理人員和區直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培訓班在南寧成功舉辦
六、南寧市律師協會積極做好“兩會一節”期間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七、桂林市出臺《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關問題的意見》
八、桂林市律師協會舉辦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與物業服務涉權問題專題培訓班
九、梧州市律師協會順利完成換屆選舉
十、玉林市積極組織律師認真做好敏感性案件代理工作維護國慶期間社會穩定
廣西律師協會成功舉辦婚姻家庭 侵權法律實務
大型專題培訓班
2009年10月10-11日,廣西律師協會在南寧成功舉辦“婚姻家庭、侵權法律實務”大型專題培訓班。來自全區各地1070余名執業律師齊聚南寧參加培訓。培訓班邀請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姜強博士、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主任龐標律師、北京中濟律師事務所王芳律師和上海滬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賈明軍律師等3名國內民事業務領域資深律師到南寧授課。廣西律師協會副會長王錦意和黃志文分別主持了這兩天的培訓。
培訓班上,賈明軍律師作了主題為“專業婚姻家庭律師事務所的建設與發展”的演講。王芳律師對當前我國先進發達地區在婚姻家庭業務領域方面的最新動態、如何創新婚姻法律師業務等問題作了演講。龐標律師向我區律師講解了包括醫療損害責任、產品責任、環境損害責任、高度危險責任等“侵權立法中的100個熱議問題”。最后,姜強博士向我區律師作了題為“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探討”的專題講座。
授課老師通過生動的演講、精彩的案例博得了全場的陣陣掌聲,風趣的語言表達還不時引起律師們的歡快笑聲。參加本期培訓班的律師紛紛表示,這次培訓的選題非常好、非常切合我區律師執業需求,授課老師的講解非常深入、透徹,通過參加本期培訓,汲取到很多有價值的信息和業務技巧,進一步拓展了視野,增長了見識。
本期培訓班是廣西律師協會2009 年舉辦的第二期規模達千人的全區執業律師集中專題培訓班。此次培訓對提高廣西律師專業化水平,促進業務領域的開拓、創新法律服務方式方法等方面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編者按語:2007年11月,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廣西律師協會共同舉辦的主題為“漓江流域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保護立法”桂林會議上,專題研究和形成了《漓江調查報告》、《關于漓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立法建議》,向社會發起了《漓江宣言》,呼吁社會各界重視和支持漓江流域的環境保護。這個以律師行業名義提出立法建議和發布宣言的方式來呼吁保護漓江的做法,開啟了律師行業參與保護漓江的序幕,在全國尚屬首例,影響深遠。2008年6月,廣西律師協會接受自治區法制辦的委托,組織專家起草《漓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這在廣西屬于首例,在全國亦是前列。
愛美麗桂林 護永恒漓江
??“保護漓江 宣言石刻”揭幕儀式順利舉行
2009年10月15日下午,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廣西律師協會主辦,桂林市律師協會協辦,桂林鴻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鴻瑞商務印刷有限公司贊助支持的《漓江宣言》立碑活動揭碑儀式在桂林磨盤山碼頭舉行。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彭永臣,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秘書長里紅,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衛福喜,桂林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諸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資委主任汪勁、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資委副主任趙永康等領導出席揭牌儀式?!独旖浴肥淖髡?、清華大學教授胡擎元,贊助單位桂林鴻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鴻瑞商務印刷有限公司總經理鄭鴻明,廣西律師協會、桂林市人大環資委、市司法局、交通局、環保局、桂林市律師協會等單位的領導以及社會各界的嘉賓、律師代表共150多人參加了揭牌儀式。揭牌儀式由廣西律師協會會長王瑩文主持。廣西日報社、廣西人民廣播電臺、廣西電視臺、南國早報、法治快報社、桂林電視臺等媒體到會采訪報道。
儀式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彭永臣、桂林市副秘書長諸民以及桂林鴻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鄭鴻明分別致辭,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衛福喜作講話。接著上述四位領導嘉賓共同為《漓江宣言》石碑揭開紅幕。最后由全國律協環資委主任汪勁領讀《漓江宣言》,參加此次儀式的律師及在場人員齊聲跟讀,現場氣氛達到高潮,表達廣大律師及各界人士保護漓江的共同心愿。
此次《漓江宣言》立碑活動的揭碑儀式,將律師參與保護漓江活動推向高潮,充分顯示了律師服務法治的專業優勢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良好形象。
中國律師2009年海商法國際研討會在北海順利召開
2009年10月17日?18日,中國律師2009年海商法國際研討會在北海海灘大酒店隆重舉行。本次會議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廣西律師協會、北海市律師協會共同主辦,廣西啟迪律師事務所承辦,劉晰律師事務所協辦,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等8家國內外律師事務所提供贊助。
《海商法》的主要起草人、大連海事大學原校長、博士生導師司玉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前主席、國際知名海事專家楊良宜教授,全國律協副會長彭永臣,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衛福喜,北海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莫亦翔,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宏武,北海海事法院院長廖少昆,廣西區高院民四庭副庭長梁瑜,廣西律師協會會長王瑩文、副會長陳承幗、駱偉雄、黃志文、韋建邦、王錦意、孫駿以及國內以及香港、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的著名學者、資深海事律師和港口、航運、保險等實務界人士共200余人匯參加本次研討會,共商海商法的理論和實務問題。北海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莫亦翔在會上致歡迎辭,北海海事法院院長廖少昆、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衛福喜、全國律協副會長彭永臣在會上講話。
歷時兩天的研討會共分為八節,分別由16名專家、學者主持,由13名專家學者講演,分別就新加坡、越南海事訴訟法,馬來西亞海事訴訟法及新加坡仲裁制度,香港、臺灣海事訴訟法及造船合約,船舶碰撞,《鹿特丹規則》,提單班輪運輸和船舶油污等海商法的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精彩演講和熱烈討論。最后一節的船舶油污案件的模擬審理,由北海海事法院的兩名資深海事法官和三名資深分別充當合議庭組成人員和原告、被告的代理律師,形象生動地展示了船舶油污案件的訴訟技巧。每半天的演講結束,就有一次參會者與演講者、主持者提問與回答的互動,每一次的互動都吸引了與會者的積極參與。與會人員在精彩演講與熱烈討論的氛圍中對當前國際國內海商法的熱點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學習、交流與研討,并從多個角度提出了許多獨到、創新的思路和見解。
本次組委會共收到參會論文38篇、演講稿3篇,論文和演講稿內容豐富廣泛,既有理論研究,又有實踐探索,其中不乏立意高遠、論述深刻透徹的力作,充分展現了各海商海事法律專業人士追求卓越的學習傳統和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
本次研討會,不僅體現了學術的前瞻性,還結合實踐對法律實務中的問題進行了不同司法區域的比較和研究,體現了很強的針對性和實務性。研討會為各界同仁、包括我國與港臺地區和外國的海事律師提供了一個探討與交流的平臺,拓寬了我國律師的視野,對提高我國海事海商律師的業務素質,提升海事海商法律服務的質量、促進海事海商立法和司法水平的不斷進步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越南法學家代表團來訪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09年10月23日下午,越南法學家協會副主席、越南-中國-東盟法律信息咨詢中心主任陳大興,中心副主任范仲明、法律信息處處長阮春英、律師武春南一行四人來訪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首先,代表團參觀了協會辦公樓。隨后,廣西律師協會與越南代表團召開了座談會。廣西律師協會會長王瑩文、副會長韋建邦出席座談會,協會秘書處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廣西律師協會會長王瑩文對越南法學家協會的到訪表示熱烈歡迎。越南法學家協會副主席陳大興表示:中越兩國人民的友誼源遠流長,廣西律師協會與越南法學家協會之間的交流近年來也日益密切。2009年8月越南全國律師聯團成立,對促進中越雙方律師的交流與合作有重要意義。王瑩文會長表示:廣西律師協會在今后將不斷加強與越南法學家協會及越南律師聯團的交流與合作。陳大興副主席對廣西律師協會與越南法學家協會長期以來的交流合作表示肯定,并希望今后雙方能夠更緊密的合作。座談會上,雙方對即將簽訂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及廣西律師代表團出訪越南計劃的有關事宜進行磋商,并決定會后進一步協商上述事宜的具體細節。最后,越南法學家協會與廣西律師協會交換禮物并合影留念。
全區律師工作管理人員和區直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培訓班在南寧成功舉辦
為了進一步加強律師工作管理隊伍和律師事務所行政內勤人員隊伍建設,規范和提高律師事務所科學、自律管理水平,改進律師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自治區律師協會于2009年10月28-29日在廣西律師協會會議室聯合舉辦了全區律師工作管理人員及區直律師事務所行政輔助人員培訓班。來自全區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秘書處30多名律師工作管理人員和區直律師事務所的50名內勤人員參加了本次培訓。培訓班講授了“接待和處理投訴律師、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新版律師執業證換發工作要求及疑難解答”,以及“廣西律師管理平臺后臺操作系統具體功能介紹和操作規程”等三個方面的內容。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副處長黎坤德就有關換證工作進行了指導并提出具體要求,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懲戒委員會副主任、創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龐才友律師從投訴查處工作實際出發,從司法行政機關、行業自律組織等不同角度詳細講解了在接待當事人投訴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時的注意事項,簡明扼要地介紹了調查、處理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投訴案件的方法步驟、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廣西律師管理平臺的研發單位派出2名計算機工程師向大家簡要介紹了平臺的主要功能,詳細講解了如何在實際工作中正確使用平臺提供的各項功能及操作方法、步驟。
本次培訓內容翔實,對今后一段時間內的律師工作管理和發展,進一步推進律師工作信息化具有重要意義。培訓期間,參訓人員認真聽講、記筆記,課后就有疑問的問題積極討論、交流,一方面增進了友誼,另一方面鞏固了所學知識,培訓班達到了預期效果。
南寧市律師協會積極做好“兩會一節”期間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第六屆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東盟商務與投資峰會,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簡稱“兩會一節” )于10月20日至24日在南寧舉辦。維護南寧市社會和諧穩定,對成功舉辦“兩會一節”極為重要。為此,南寧市律師協會根據上級要求,做好維穩工作,為保障“兩會一節”的順利召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南寧市律協要求各律師所要對本所律師進行維穩教育,提醒本所律師作為法律秩序的捍衛者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者,牢固樹立講政治、講大局觀念。加強行業自律,積極為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法律服務。廣大律師要時刻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要從有利于解決糾紛、有利于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有利于社會穩定大局出發,引導當事人合理訴求,盡可能地通過協商的方式化解矛盾,做到既準確適用法律,引導群眾合理表達訴求,又調解疏導,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延伸服務,防止當事人采取過激行為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 加強指導和監督,遵守辦理重大敏感案件中的紀律。要嚴格按照全國律協《關于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和《自治區司法廳關于加強律師參與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和要求,依法依規從事群體性和敏感性案件的代理和辯護工作。加強責任追究,防止律師隊伍內部出現違法違紀問題。
通過以上嚴格要求,使律師隊伍對“兩會一節”的維穩工作有了充分的認識,為律師服務“兩會一節”活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環境。
桂林市出臺《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有關問題的意見》
2009年10月20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國家安全局聯合下文出臺了《關于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關問題的意見》。
“會見難”是多年來制約律師刑事辯護業務開展的難題,2008年6月1日實施的新律師法雖規定了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執業權利,但由于有關單位和部門對律師法的理解不一,律師的“會見權”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落實。為解決這一問題,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師協會多次向桂林市人大進行了匯報和溝通,引起了桂林市人大的高度重視,使《律師法》納入了今年桂林市人大執法檢查的計劃之中。經過桂林市人大的執法檢查、協調與監督,經過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律師協會的不懈努力,桂林市公檢法司安五家單位聯合出臺了《關于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關問題的意見》?!耙庖姟泵鞔_了偵查機關和律師的權利義務,使律師會見權有了保障,“意見”的出臺對于推動律師刑辯業務的開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桂林市律師協會舉辦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與物業服務涉權
問題專題培訓班
2009年10月15日至16日,桂林市律師協會與桂林市房地產業協會聯合舉辦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與物業服務涉權問題專題培訓班,全市150余名律師踴躍報名參加培訓。培訓班邀請了國務院法制辦閆東星處長、最高人民法院王達法官和北京知名律師梁和大主講。
授課老師們通過生動的演講、精彩的案例來闡述了物業管理中重要的法律問題、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與疑難問題處理、物業糾紛案件法律適用這三個專題,充分調動起在場律師們的興趣。參加本期培訓班的律師紛紛表示,本次培訓的選題切合律師執業的需求。
通過這兩天的學習,參訓律師身感收獲較大,汲取到很多有價值的信息和業務技巧,同時更增強對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與物業服務涉權等法律問題的認識與理解。
梧州市律師協會順利完成換屆選舉
2009年10月15日,梧州市順利召開第二次律師代表大會,梧州市律師代表和特邀代表共63人參加了本次會議。
梧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梁振培和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田和平出席會議,并分別就如何進一步推進梧州市律師事業發展提出了要求:加強律師隊伍和律師事務所建設,不斷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不斷提高律師行業的整體素質和服務能力;要進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機關以宏觀管理為主的行政管理與律師協會在行業內的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律師管理體制,加強和改進律師管理和服務工作;大會審議通過了《梧州市律師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工作報告》、《梧州市律師協會第一屆理事會財務工作報告》、《梧州市律師協會章程(修正案)》,并選舉產生了以劉熾先為會長,唐保定、莫國勝為副會長的第二屆律師協會領導班子。
隨后,第二屆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聘任梧州市司法局局長田和平為市律師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名譽會長,唐保定為第二屆理事會秘書長,馮勤為第二屆理事會副秘書長。
玉林市積極組織律師認真做好敏感性案件代理工作
維護國慶期間社會穩定
為了積極維護國慶期間社會穩定,玉林市司法局認真做好律師辦理敏感性案件的監督指導工作。先后下發了《關于律師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的通知》、《關于律師辦理涉法涉訴案件的程序及步驟》等文件,規范律師參與辦理重大、敏感或群體性案件的行為,調動律師積極參與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維護國慶期間社會的穩定。
為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該局要求各縣市區司法局、各律師事務所要求一定要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有關敏感性案件排查、代理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司法局、市直律師事務所要加強對律師辦理敏感案件的指導。律師辦理敏感案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維護國家的安全、社會的穩定,依法辦事,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權利,接受輿論監督,不得發生挑唆、煽動當事人集體上訪靜坐、游行示威等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二、各律師事務所在代理敏感案件過程中,除了按照必須上報的案件范圍之外,凡涉及代理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團伙的刑事案件,三類訴訟的再審案件,以及在辦理其他案件過程中發生群眾矛盾激發造成社會影響以及發現激發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隱患的情況,或收集到的其它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相關信息,都務必及時向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和市司法局及市律師協會報告。
三、律師辦理敏感案件過程中,如因律師代理不當或主管機關沒有給予及時指導和匯報,引發影響社會穩定事件,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于產生嚴重后果的,堅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從速、從嚴處理,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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