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開展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調研的通知
時間: 2018-07-30 訪問量:4,937
桂律協〔2018〕74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2018年1月31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國家安全廳、司法廳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全面了解《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情況,摸清我區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找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廣西律師協會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一次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調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
二、調研目的
(一)全面了解《實施辦法》出臺以來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了解近年來律師執業過程中反映比較突出的“會見難”“進門難”“調查難”“立案難”等問題的解決情況,摸清我區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找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便系統研究,綜合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二)促進有關部門主動查擺和分析本部門存在的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問題,積極創造條件,認真加以改正。
(三)加強律師維權工作對外宣傳力度,在全區營造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良好輿論氛圍,提高有關部門對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工作的認識。
三、調研內容
本次調研主要了解《實施辦法》規定的律師知情權、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庭審權等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落實情況。主要內容如下:
(一)法院設置律師通道、律師停車位情況;
(二)法院對律師安檢情況;
(三)法院對律師聯系案件辦理工作提供便利情況;
(四)法院落實立案登記制情況以及對律師提交立案材料要求是否高于法律規定、繳費方式是否便利等情況;
(五)法院落實調查令制度情況;
(六)公安局、看守所是否存在違規妨礙、限制、拖延律師會見情況;
(七)看守所中律師會見室設置情況;
(八)檢察部門批捕、審查起訴階段存在的妨礙律師執業權利的有關情況;
(九)其他有關妨礙律師執業權利的情況;
(十)《實施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其他問題。
四、調研方式
(一)書面調研。通過向執業律師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全面收集了解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情況。
(二)實地調研。本次調研按屬地原則,由廣西律師協會維權委和各市律師協會分別組成調研組,實地走訪所在區域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部門,通過實地查看、座談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實施辦法》的情況,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下一步的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開展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調研,是深化律師制度改革、推進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和落實的有效手段。各級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維權委牽頭協調,切實組織開展好本次調研活動,確保調研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責任。廣西律師協會維權委和各市律師協會是本次調研工作的實施主體。廣西律師協會維權委負責指導、督促各市律師協會開展調研工作,到自治區本級公檢法部門實地走訪調研,組織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填寫《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調查問卷》(以下簡稱《調查問卷》),撰寫全區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調研報告。各市律師協會負責組織開展本市調研活動,組織本市律師填寫《調查問卷》,組成調研工作組實地走訪所在區域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部門,撰寫本市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現狀調研報告。
(三)加強宣傳。各級律師協會要通過本次調研加強律師維權工作對外宣傳力度,在全區營造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良好輿論氛圍,提高各級政法部門對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改善律師的執業環境。
(四)加強信息收集和報送。各市律師協會在調研中要注意收集本市律師執業過程中發生的“會見難”、“進門難”、“立案難”、“ 調查難”的案例(要求寫明具體的經辦律師,侵權單位、時間、地點及具體經過、事實和理由等);要通過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等方式,分析有關部門出現和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以及各單位出臺、實施相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具體舉措;要根據律師填寫的《調查問卷》中反映的情況與走訪調研單位了解的情況形成書面調研報告,于2018年8月25日前報廣西律師協會,電子版(含調研報告及調研收集的《調查問卷》、走訪相關部門的照片等材料)同時發送至gxlxhyb@126.com(郵件主題請注明:XXX市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調研報告)。區直律師事務所以所為單位于8月10日前將匯總的《調查問卷》及律師填寫的《調查問卷》電子版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會員部(gxlxhyb@126.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區直XXX所調查問卷)。
其它未盡事宜,請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會員部,聯系人:徐柳萍,聯系電話(兼傳真):(0771)5871960。
郵寄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93號新興大廈A座24層
郵政編碼:530022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