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1 2月2 7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9年1 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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