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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業務研討會
2012-12-17 訪問量:3,156 來源:null
廣西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業務研討會
在南寧成功舉辦
為促進廣西律師對新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深入學習和研究,廣西律師協會于2012年12月12日在南寧召開廣西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業務研討會。
廣西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主任劉晰、副主任李家慶和委員及其他廣西律師約30人參加此次研討會。劉晰主任主持會議。
研討會中,黃濤律師首先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主題發言,張虹律師以“鼓勵交易的司法原則不變”為主題講演,郭廣律師以“合同無效不承擔違約責任”作主題演講,林青律師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八條法條作主題發言,李堅律師就“一物多賣的案例”為主題發表講演。》
舉辦全意為人民服務次研討會獲益匪淺。參會律師在會中紛紛發言,積極參與討論,會場討論氣氛十分活躍,掌聲不時響起。參會的律師表示廣西律師協會舉辦此類研討會不僅讓律師充分相互交流了各自辦案中的經驗和技巧,還讓廣西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委員之外的律師有機會分享民商專業委員會學習研討的成果,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