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建設工程與房地產的影響座談會暨廣西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2020年年會在南寧舉辦
時間: 2021-01-06 訪問量:2,249
2020年12月27日下午,廣西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在南寧召開2020年年會。廣西律師協會副會長、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黃財基出席會議并講話,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全體委員參會。年會由委員會秘書長楊寧主持。
黃財基副會長講話
楊寧秘書長主持會議
年會中,黃財基副會長作為第九屆廣西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作2017—2020年委員會工作總結。黃財基副會長簡要回顧了委員會四年期間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以及各方面取得的成績,并提出委員會應繼續秉承服務黨委政府、社會、會員的宗旨,積極參與建筑工程與房地產領域的法律、法規專題調研,參與立法活動,切實為廣西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促進廣西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
會議現場
會后,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舉辦“《民法典》對建設工程與房地產的影響”座談會,委員會副主任吳靜、阮健作主題分享。
吳靜副主任介紹了《民法典》對建設工程合同修訂的五大變化,分享了《民法典》對建設工程的影響。阮健副主任圍繞《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可轉讓”的規定,結合具體案例,分析“抵押財產可轉讓”對房地產及不良資產處置的影響。部分委員就《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實務中可能面臨的難題,結合各自辦理案件的經驗進行交流討論。
吳靜副主任作主題分享
阮建副主任作主題分享
部分委員發言
本次座談會主題突出、專業性強、互動活躍,既增進了委員對建筑工程與房地產業務問題的交流,也為今后在實務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民法典》提供了幫助。
委員合影
來源:廣西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
文:楊寧
圖:吳嵐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