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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有什么規(guī)定?
2016-09-05 訪問量:1,037 來源:共產(chǎn)黨員網(wǎng)
黨章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中國共產(chǎn)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chǎn)黨的象征和標志。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guī)定制作和使用黨徽黨旗。”為落實這一規(guī)定,《中國共產(chǎn)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黨徽和黨旗的使用范圍。
黨旗的使用范圍是:(1)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2)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3)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按照國旗法規(guī)定應升掛國旗的場所,一般不同時懸掛黨旗。
黨徽的使用范圍是:(1)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組的印章(印模)中間應當刻有黨徽圖案;(2)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會議,應當懸掛黨徽,并在黨徽兩側(cè)各布五面紅旗;(3)黨的各級組織頒發(fā)的獎狀、證書和其他榮譽性文書、證件上,可以印黨徽圖案;(4)黨內(nèi)出版物上可以印黨徽圖案。除上述情況外,使用黨徽及其圖案需經(jīng)縣級和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準。
同時還規(guī)定,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于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規(guī)定的黨旗黨徽。黨旗黨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楊安琪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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