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競裕、梁 桂、黨永鵬等 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時間: 2013-11-04 訪問量:2,309
孫競裕、梁 桂、黨永鵬等 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實習律師孫競裕,男,實習證號20011110110087,自2011年10月26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在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廣西分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廣西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孫競裕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梁 桂,男,實習證號20011203110007,自2012年3月7日起至2013年10月6日止在廣西邦泰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邦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梁桂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黨永鵬,男,實習證號20011210110127,自2012年10月8日起至2013年10月7日止在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黨永鵬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覃法運,男,實習證號20121209110014,自2012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9月24日止在廣西宏民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宏民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法運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玉靜,女,實習證號20011205210059,自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3年5月29日止在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金桂北斗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 陳玉靜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錫婷,女,實習證號20011108210068,自2012年8月11日起至2013年8月11日止在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廣西分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廣西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錫婷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蔣巍雄,男,實習證號20011208110113,自2012年8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22日止在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 蔣巍雄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馮 鈞,男,實習證號20121207110012,自2012年7月31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止在廣西桂東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東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馮鈞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楊尚士,男,實習證號20151209110011,自2012年9月24日起至2013年9月23日止在廣西安信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安信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楊尚士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農禮華,男,實習證號20151105110004,自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3年5月28日止在廣西得天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得天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農禮華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廖立華,男,實習證號20151206110008,自2012年6月4日起至2013年6月3日止在廣西花山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花山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廖立華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莫偉萍,女,實習證號20011206210076,自2012年6月5日起至2013年6月5日止在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廣合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偉萍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韋成輝,男,實習證號2001111010080,自2011年10月9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在廣西正權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正權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成輝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高 紅,女,實習證號20011208210111,自2012年8月3日起至2013年8月3日止在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高紅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唐恒敏,女,實習證號20011208210111,自2012年8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22日止在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唐恒敏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黃家寅,男,實習證號20011208110110,自2012年8月9日起至2013年8月9日止在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家寅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宙龍,男,實習證號20011207110095,自2012年7月30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止在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實習,現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創想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按照規定完成了實務訓練項目,對其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宙龍同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廣西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7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3年11月1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17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廣西律師協會對上述17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3年11月5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反映。舉報電話:0771-5865220。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