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軍等三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示
時間: 2016-05-20 訪問量:2,082
李常軍等三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
公示
(來賓市律師協會 2016.5.20)
實習人員李常軍,男,實習證號為20141501110001,自2015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1日止在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仙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李常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常軍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張榮宗,男,實習證號為20141502110002,自2015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4日止在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張榮宗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張榮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黃靜靜,女,實習證號為20141504210003,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4日止在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黃靜靜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靜靜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來賓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滿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5月19日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3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來賓市律師協會對上述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9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具實名向來賓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2-4236208/0771-5865220。
來賓市律師協會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