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開展律師專業水平評定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0-06-04 訪問量:4,579
桂律協〔2020〕33號
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為進一步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律師專業水平評價體系和評定機制,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律師專業水平,根據司法部《關于擴大律師專業水平評價體系和評定機制試點的通知》(司發通〔2019〕35號)、《關于建立律師專業水平評價體系和評定機制的試點方案》(司發通〔2017〕33號)和《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開展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試點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61號)的要求,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專業水平評定由廣西律師協會負責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參評律師應當在政治表現、誠信狀況、執業年限和專業能力方面同時符合《廣西律師協會關于開展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第七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經評審合格,方可被評定為專業律師。
二、參評范圍
(一)專業律師的評定范圍限定為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證券保險、建筑房地產、知識產權、勞動法、涉外法律服務、行政法9個專業。評定的律師分別稱為相應的專業律師。
(二)每名律師參評的專業不超過2個。被評為專業律師的,不影響其辦理評定專業以外的其他律師業務。沒有被評定為專業律師的,也可以從事該專業律師業務。
已獲得2個專業律師稱謂的,可以在注銷其中1個或者2個后,申報其他專業的專業律師,但每名律師同時擁有的專業律師稱謂不得超過2個。
三、評定程序
律師專業水平評定程序包括自愿申報、評審、公示、頒發證書等環節。
(一)自愿申報
符合參評條件的律師可以自愿申報參評相應的專業律師。各律師事務所應對申報律師的政治表現、誠信狀況、執業年限和專業能力等參評條件進行考核后,提出考核意見,并向廣西律師協會提交申報材料(附件4)。廣西律師協會不直接接受律師個人的申報。
(二)評審
廣西律師協會組織專業律師評審委員會按照標準和程序開展專業律師評審。
(三)公示
專業律師評審結束后,將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公示評審合格人員名單。參評律師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廣西律師協會申請復核。
(四)頒發證書
經公示無異議的,廣西律師協會將向合格的律師頒發專業律師證書。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視。今年是第一次開展專業律師評定工作,希望各律師事務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律師專業水平評定工作的重要意義,組織律師認真學習《自治區司法廳關于開展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試點工作的通知》《廣西律師協會關于開展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有關律師專業水平評定工作的要求,動員符合條件的律師積極申報,確保評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嚴格考核。各律師事務所應對照參評條件,認真審核律師的申報材料,如實出具考核意見。律師事務所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進行考核應當聽取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意見,所在律師事務所沒有建立黨組織的,由廣西律師行業黨委出具意見。
(三)報送要求。請每名參評律師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專業水平評定申報材料》(附件4)的要求,將本人申報材料制作成1個以律師“姓名+專業”命名的PDF文檔,提交給所在律師事務所。各律師事務所請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區直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申報匯總表》(附件3)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律師評定申報表》(附件2)紙質版報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同時將附件2、附件3的word表格及律師個人的申報材料(附件4,PDF格式)發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郵箱(gxlxywb@126.com),郵件主題注明“XX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評定申報材料”。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
聯系人:吳嵐南、何洋 聯系電話:0771—5865329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93號新興大廈A座24層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
郵編:530022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