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霞、唐仕翔兩位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柳州市律師協會,2013.10.8)
時間: 2013-10-08 訪問量:1,898
潘春霞、唐仕翔兩位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柳州市律師協會,2013.10.8)
實習律師潘春霞,女,實習證號為20031209210066,自2012年 9月7日起至2013年 9 月7 日止在廣西華震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華震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潘春霞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唐仕翔,男,實習證號為20031205110027,自2012年 5月04日起至2013年 5 月04日止在廣西華恒信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華恒信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唐仕翔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柳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2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3年9月30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2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柳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2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3年10月8日起至2013年10月17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或柳州市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0772-2813028。
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