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增補廣西律師協會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基地的通知
時間: 2021-09-23 訪問量:2,101
桂律協〔2021〕54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
為適應我區律師隊伍發展建設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推進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提高執業律師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章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律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結合我區當前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實際,決定增設相應數量的新基地,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全區律師事務所。
二、報名條件
(一)律師事務所近年來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形象;
(二)區直律師事務所培訓基地具有可同時容納80人以上參加培訓的單獨會議室或場地,且每期培訓能安排非本所律師的參訓名額不少于50人,每年利用現有場地承擔以廣西律師協會名義舉辦的不少于2期律師實務培訓班的任務;
(三)具備為教育基地運行提供配套經費和條件保障的各市律師事務所,有與所承擔的培訓任務相適應的會議室(至少可容納30人)、教學設備及相應的硬件設施,每年能利用現有場地承擔以廣西律師協會名義舉辦的不少于1期律師實務培訓班的任務。各市可推薦1-3家。
三、遴選程序
(一)自愿報名。請各市律師協會根據通知要求組織本市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申報,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廣西律師協會律師教育培訓基地申請表》原件及有關材料統一報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符合條件的區直所直接向廣西律師協會申報材料;
(二)核實情況。各市律師協會及時到提交申報廣西律師協會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基地的律師事務所進行了解核實情況,確保申報的律師事務所具備組織舉辦律師業務培訓的各項必要條件;廣西律師協會對申報的律師事務所將進行了解核驗;
(三)名單公示。入選名單將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結果公布。根據公示結果,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公布入選名單。
四、有關要求
(一)培訓基地開展涉及面向全區律師的培訓時須接受廣西律師協會的監督指導。
(二)培訓基地承擔在本律師事務所開展涉及全區律師培訓所產生的費用,不得向參訓律師收取任何費用,培訓應為律師實務等方面的內容,方式應為授課、沙龍等。
(三)培訓基地必須按照通知要求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內提交本年度基地培訓計劃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經審核通過后由廣西律師協會統一下發培訓通知。未通過廣西律師協會審核的,不得以培訓基地名義舉辦培訓班。
(四)各市的全區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基地在舉辦律師業務培訓前應當提前15日向所在市級律師協會提供舉辦業務培訓的具體課程師資、時間、地點及對外開放參訓人數等信息,市級律師協會對培訓基地的課題主題、師資資質應當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授課內容合法合規,并加強培訓基地的各項會務指導工作(含培訓簽到、拍照、撰寫培訓報道等),保證本市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基地的培訓效果;
(五)其他未盡事項請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聯系人:李運杰,聯系電話:0771-5865220。
附件:廣西律師協會律師教育培訓基地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