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律師赴粵培訓的通知
時間: 2013-11-07 訪問量:1,969
桂律協〔2013〕118號
關于組織律師赴粵培訓的通知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做好對口幫扶和援助工作,解決律師行業發展不平衡問題,切實提高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服務能力,促進西部地區民主法制建設,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落實促進西部地區律師業發展“百千千工程”有關事項的通知》(律發通[2012]70號)安排,廣東省律師協會決定于2013年11月24日至29日在廣州為我區50名律師提供現場授課培訓?,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24日報到。
(二)培訓及報到地點:廣州市合群大廈(廣州市越秀區東山合群一馬路43號)
二、培訓內容及師資安排
此次培訓采取現場授課及參觀律師事務所的方式,培訓內容及師資安排詳見《2013年度赴粵培訓日程安排表》(附件1)。
三、培訓費用
廣東省律師協會負責提供培訓食宿費用,廣西律師協會給予參訓人員一定的交通補助。
四、報名辦法
有意向參加本次培訓的律師請填寫《赴粵培訓報名表》(附件2),并上報所在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統一于11月17日下午16:00前報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發送報名表時, E-Mail主題請按照如下格式填寫:“[××律師事務所] 赴粵培訓報名表”。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及時將本通知內容傳達給律師,組織律師積極報名參加。廣西律師協會將根據報名先后確定最終參訓人員名單,并于11月20日前在廣西律師網(
lawcentury.com
)發布參訓人員名單。
(二)廣西律師協會將統一組織往返行程,如自行前往,請在報名表上注明。
(三)請參訓人員務必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確保屆時能按時全程參訓,避免學習資源和培訓經費浪費。
(四)廣西律師協會公布參訓名單后,請各單位及時將相關信息傳達給相關律師。如有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參訓的,請于11月21日上午12時前以書面形式向廣西律師協會遞交請假條,以便廣西律師協會及時變更參訓人員。無故不參加培訓或確有特殊原因無法參訓而未按照通知要求提前遞交請假條,導致培訓名額浪費的,廣西律師協會將對其進行通報。
附件2:
赴粵培訓報名表.doc
2013年11月7日
?。撓等耍涸暮?,聯系電話: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本通知僅在廣西律師網上發布,除存檔外不再印發紙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