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善康等5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梧州市律師協會,2014.6.12)
時間: 2014-06-12 訪問量:1,822
黃善康等5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梧州市律師協會,2014.6.12)
實習律師黃善康,男,實習證號為20061305110012,自2013年5月14日起至2014年 5月13日止在廣西正立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正立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善康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昌祺,男,實習證號為20061006110026,自2010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6月29日止在廣西益遠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益遠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昌祺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軍,男,實習證號為20061305110011,自2013年5月14日起至2014年5月13日止在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軍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覃海超,男,實習證號為20061305110013,自2013年5月14日起至2014年5月13日止在廣西勁飛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勁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海超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周敏,女,實習證號為20061207210014,自2012年7月17日起至2013年7月16日止在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建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周敏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梧州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梧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5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4年6月11日對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5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F將梧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5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4年6月12日起至2014年6月21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或梧州市律師協會反映。 舉報電話:0771-5865220/0772-2813028。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