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遠駿、莫群林、戴碧珍等14名同志 實習期滿考核公告 (柳州市律師協會,2016.5.27)
時間: 2016-06-03 訪問量:6,127
實習律師黎遠駿,男,實習證號為20031406110038,自2014年 6月3日起至2016年 5 月 3日止在廣西啟輝律師事務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啟輝律師事務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黎遠駿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莫群林,女,實習證號為20031504210012,自2015年 4月13日起至2016年 5 月 13日止在廣西廣正大律師事務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廣正大律師事務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群林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王鋼,男,實習證號為20031505110019,自2015年5月7日起至2016年 5 月 7 日止在廣西萬銘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萬銘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王鋼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婧瑜,女,實習證號為20031505210026,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6年 5 月 25 日止在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婧瑜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葉師梅,女,實習證號為20031410210076,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2016年 4 月30 日止在廣西紅盾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紅盾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葉師梅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戴碧珍,女,實習證號為20031412210082,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16年 5 月4 日止在廣西典哲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典哲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戴碧珍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董慧 ,女,實習證號為20031410210075,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2016年 4 月30 日止在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董慧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李景玄,女,實習證號為20031505210023,自2015年5月13日起至2016年 5 月13日止在廣西廣正大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廣正大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李景玄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林嘉騰,男,實習證號為20031503110007,自2015年3月9日起至2016年 3 月9日止在廣西銀正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銀正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林嘉騰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歐陽博明,男,實習證號為20031411110080,自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 5 月18日止在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歐陽博明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譚建東,男,實習證號為20031505110018,自2015年5月7日起至2016年 5 月7日止在廣西鵬程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鵬程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譚建東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覃松科,男,實習證號為20031405110021,自2014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 5 月20日止在廣西紅盾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紅盾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松科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羅海淵,男,實習證號為20031502110005,自2015年2月13日起至2016年 2 月13日止在廣西景耀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景耀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羅海淵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實習律師陳濤,男,實習證號為20031412110083,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 4 月20日止在廣西傳金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傳金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濤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柳州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柳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14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5月27日對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14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柳州市律師協會對上述14名同志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天,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廣西律師協會或柳州市律師協會反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