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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1-02-02 訪問量:1,758
“做律師不僅僅是為了謀生,也不僅僅是為了實踐職業抱負,還應擔當更多的社會責任?!睆V西銀正律所事務所黃呈志、何慧律師用行動詮釋了這句話。日前,兩位律師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案件。
圖為黃呈志、何慧律師在進行調解
2020年6月, 融水苗族自治縣戈某某在為賈某某提供勞務過程中不慎受傷,磕斷一顆門牙,先后花費子7000多元醫藥費,而雇主賈某某僅僅支付了幾百元前期門診費。事發后戈某某數次向賈某某索賠均無果,遂產生了聘請律師維護合法權益的想法。銀正所黃呈志律師了解基本案情后,認為本案案件事實較為清楚、法律關系簡單,爭議標的較小。如果通過訴訟程序來解決爭議,訴訟的成本過高。本著從當事利益角度出發,黃律師認為通過雙方當事人自愿調解方式化解矛盾更有利于社會穩定,節約司法資源,降低司法成本。于是黃律師產生了為雙方調解的想法。2021年1月21日下午,黃律師根據當事人的意愿,組織雙方當事人到銀正律所調解室進行調解。在柳州市司法局律師科黃震宇科長的指導下,黃呈志、何慧兩位律師首先向當事人釋明法理,然后對雙方又進行了大量疏導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賈某某一次性賠償戈某某5000元了結糾紛。矛盾化解后,當事雙方都給予兩位律師高度的贊揚。
圖為戈某某在清點賠償款
自廣西高院、自治區司法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桂司通【2019】83號)文件以來,廣西銀正律師事務所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了調解工作室,積極組織律師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本案是銀正所在(桂司通【2019】83號)文件實施后調解成功的第二件案例。銀正所表示,今后會繼續發揚這一優良傳統,更多地提倡、鼓勵律師參與調解方式各類矛盾,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盡心盡力。
經調解后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圖:黎燕萍
文: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