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團支招|《廣西旅游行業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法律問題88項回答》之綜合政策篇(一)
時間: 2020-03-18 訪問量:1,117
綜合政策篇
1.
旅游企業如何劃分大中小微企業?
律師解答 :根據國家抓好疫情防控同時加強經濟運行調度和調節的總體部署,中央和地方出臺了多項政策支持企業抗疫,其中很多是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建議各旅游企業在政策適用時,注意政策適用對象并結合企業自身情況,積極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
大中小微型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確定。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各行業的大中小微型企業存在不同的劃分標準,主要從從業人員(X,單位:人)、營業收入(Y,單位:萬元)、資產總額(Z,單位:萬元)等指標進行區分。其中旅游企業中住宿業和餐飲業的劃分標準為:X≥300且Y≥10000為大型企業,100≤X<300且2000≤Y<10000為中型企業, 10≤X<100且100≤Y<2000為小型企業,X<10或Y<100為微型企業;旅行社等商務服務企業的劃分標準為:X≥300且Z≥12000為大型企業,100≤X<300且8000≤Z<12000為中型企業,10≤X<100且100≤Z<8000為小型企業,X<10或Z<100為微型企業。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2. 旅游企業何時可以復工?
律師解答: 根據《關于進一步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6號),除湖北省、北京市以外地區,各地“按照分區分級原則,以縣域為單位采取差異化防控和復工復產措施。低風險地區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開工。對于中、高風險兩類地區,各?。ㄗ灾螀^、直轄市)政府要在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則分別制定公布全省統一的復工復產條件……”,根據2020年3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的《關于調整全區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名單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7號),截止2020年3月10日廣西全區均為低風險區,企業復工不需要審批或備案,但需要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規定,做好防疫工作。當然,疫情未完全結束前可能會出現反復情況,旅游企業需要關注防疫部門的相關通知。
3. 旅行社可否要求退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律師解答 :可以部分暫退。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文旅發電〔2020〕33號),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要求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在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暫退工作。
4. 旅游企業可否減免社會保險費用?
律師解答 :可階段性減免企業繳納的醫療、養老、工傷、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方面,根據《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在確保醫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和確保待遇支付的條件下,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在6個月以上的,可階段性減半征收旅游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限最長不超過5個月。養老、工傷、失業保險方面,根據《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12號)對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的減免范圍及時間、辦理辦法、已征收社會保險費處理等問題進行細化,減免社會保險費無需參保單位(含以用人單位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參保單位劃型類型,嚴格執行減免政策,按核定的應繳費額進行征收,仍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原有程序辦理。
5. 旅游企業可否緩繳社會保險費用?
律師解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各地也出臺了相關細則。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廣西南寧市為例,根據廣西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6號),對受疫情影響的旅游中小企業,可延期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征收期可延長至2020年6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且職工可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根據《南寧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規〔2020〕2號),對受疫情影響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旅游企業,經主管部門批準,可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6. 旅游企業緩繳社會保險是否需要申請?
律師解答 :需要申請。根據《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各地出臺了實施細則,以廣西為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12號)對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緩繳條件和執行期、辦理程序等問題進行細化,符合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核準表》和財務報表,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7. 旅游企業可否減免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律師解答 :可以緩繳。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省市也出臺了減免公積金政策,以廣西為例,廣西出臺降低繳存公積金比例的相關政策,根據《關于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6號)和《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發〔2020〕2號),可延緩繳存住房公積金或降低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國家規定的5%,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的,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8. 旅游企業可否申請返還失業保險費?
律師解答 :符合條件可以部分返還。根據人社部等四部委印發《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部分省市針對此次疫情的影響出臺具體的優惠政策,以廣西為例,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發布的《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5號),對廣西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微旅游企業,可返還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深度貧困地區的中小微旅游企業一般穩崗返還標準由該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提高至60%。中小微旅游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9. 旅游企業可否申請減免承租的經營性用房的租金?
律師解答 :根據國家抓好疫情防控同時加強經濟運行調度和調節的總體部署,各省市國資委大部分均出臺有關于減免經營性用房租金的優惠政策。以廣西及南寧市為例,根據《自治區國資委關于減免商貿服務企業生產經營用房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國資發〔2020〕10號),承租廣西區國資委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自身擁有或有處置權的生產經營用房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可以享受租金減免,具體為: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3月6日的租金免收,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的租金減半。根據《南寧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措施》(南府規〔2020〕2號),承租南寧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2020年2-3月份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減半;承租非國有資產經營的標準廠房的中小工業企業,由市工信部門對2020年2-3月份租金全額補助、4-6月份租金減半補助。對于在2-6月期間,租賃企業減免租金共計100萬元以上且減免比例達到應收租金30%以上的,或共減免租金共計50萬以上減免比例達到50%以上的,由屬地縣區、開發區財政給予不超過免收租金總額15%的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上述政策不重復享受。
部分中央企業如保利、華潤、中糧、中化、中旅、華僑城、中國電子、中國鐵建、中國能建等央企旗下商業地產公司在保證自身平穩經營的同時,主動減免商戶租金,旅游企業可以直接向出租人咨詢是否有相關減免政策。
10. 旅游企業可否申請減免電費?
律師解答 :可以階段性享受用電優惠。一、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階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用電成本。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二、實施支持性的兩部制電價政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謴?。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于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
來源:廣西律師協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專項法律服務團
供稿: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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