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律師執業保險采購項目公告
時間: 2022-02-28 訪問量:3,27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就 “2022年-2023年度律師職業責任險保險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相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情況
(一)招標人: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二)項目地點: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93號新興大廈A座24層。
(三)招標范圍
2022-202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律師職業責任險(注:律師是指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許可并持有有效執業證的律師 )。
(四)保險金額及保費計算
保險金額按律師事務所人數分為五檔:
1.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律師事務所,每次索賠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0萬元;
2.人數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含2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次索賠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400萬;
3.人數在20人以上,40人以下(含4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次索賠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600萬;
4.人數在40人以上,60人以下(含20人)的律師事務所,每次索賠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900萬;
5.人數在60人以上的律師事務所,每次索賠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800萬;
保費計算方式為: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公告人數×單人費用(不高于60元/人)×1年
(五)保險責任范圍
在保險期間或保險合同載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的注冊律師在中國境內辦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業務時,因過失行為未盡其業務上應盡之責任及義務,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經濟損失,委托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六)保險期限
兩年,但投保人與保險人一年簽訂一次保險協議書。
(七)追溯期
合同的追溯期限為五年(含合同簽訂之后當年度在廣西范圍內新注冊的執業律師)。
二、投標人資格
(一)國內注冊(指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有關規定要求注冊的)營業范圍達到本次招標服務項目要求,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機構或其授權分支機構。
(二)經國家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具有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經營財產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機構。
(三)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報名方式
有意向的單位請于2022年3月4日下午4:00前將附件《報名表》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保險企業經營保險許可證復印件、法人或保險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時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郵寄至廣西律師協會會員部。通過資格審查的,廣西律師協會將在3月11日前電話通知并發出競價邀請。
四、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93號新興大廈A座24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曾文海 0771-5849110,徐柳萍 0771-5871960
附件:《報名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