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的通知
時間: 2022-04-13 訪問量:3,540
桂律協〔2022〕16號
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
根據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4月15日在南寧召開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總結2021年工作,研究部署廣西律師協會下一步工作,審議有關議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
時間: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5:00,會期半天。
二、會議參加人員
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廣西律師行業黨委委員,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工作處負責同志,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監事會監事,廣西律師協會秘書長、各市律師協會秘書長及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各部門負責同志。
三、主要內容
(一)理事會內容
1.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系列重要講話和全國兩會精神;
2.審議《廣西律師協會2021年工作總結(草案)》《廣西律師協會2022年工作計劃(草案)》;
3.審議《廣西律師協會2021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草案)》《廣西律師協會2022年度財務預算(草案)》;
4.審議《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處置新興大廈辦公場所固定資產的請示》《廣西律師協會新辦公場所裝修項目工程預算方案》;
5.審議《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理事會規則(修訂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會長辦公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
6.宣布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人選;
7.自治區司法廳領導講話。
(二)監事會內容
審議《廣西律師協會監事會2021年工作總結(草案)》《廣西律師協會監事會2022年工作計劃(草案)》
四、會議形式
會議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
五、會場安排
(一)主會場
南寧金紫荊國際大酒店6樓會議室(地址:青秀區長湖路6號)。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廣西律師行業黨委委員,在區直所執業的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監事會在邕監事,廣西律師協會秘書長,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
(二)分會場
14個設區市根據當地疫情情況設置分會場。在各市執業的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及監事會監事,各市律師協會秘書長。
六、其他事項
(一)各市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在確保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情況下,組織各分會場參會人員按時參會,進入會場要嚴格進行體溫檢測,嚴格遵守會場秩序;若疫情嚴重地區不得集中參會的請報備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辦公室;各分會場應該擺放會場標識。
(二)請各市律師協會負責通知本市的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及監事會監事,于4月13日16:00前將本級分會場參會人員名單發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辦公室郵箱gxlsxhbgs@163.com。區直所的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及監事會在邕監事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直接通知。
(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內從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疫情發生地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來(返)邕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超過(包含)10人以上的會場參會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
(四)參會人員動態行程卡為綠色,廣西健康碼掃碼顯示 “可正常通行”,主會場疫情檢測工作由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負責,請主會場參會人員于4月14日12:00前將當天的健康碼及行程碼截圖發送至協會秘書處辦公室郵箱;分會場疫情檢測工作由各市律師協會負責。
(五)請參會人員安排好工作,按時參加會議,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須書面請假,請假報告發送至協會秘書處辦公室郵箱。
其他未盡事項請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辦公室潘文君、李宗玲,聯系電話:0771-5873250、5862386。
附件:參會回執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