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做好第十屆專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1-03-18 訪問量:7,469
桂律協〔2021〕19號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執業機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章程》、《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設置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設置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規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規則》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律師隊伍管理與服務,推動專業研究與交流,促進行業改革與發展,經會長辦公會研究后提交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報請廣西律師行業黨委同意,決定在完成廣西律師協會換屆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對廣西律師協會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的設置
(一)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在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領導下,負責研究、擬定、審查有關廣西律師行業發展及律師行業管理有關事務、制度的專門工作機構,旨在發揮會員參與行業管理的積極性,促進行業自律管理,實現廣西律師行業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共設置11個專門委員會,分別是律師行業規則與發展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委員會、懲戒委員會、復查委員會、律師教育委員會、宣傳與文體委員會、女律師工作委員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公職、公司律師工作委員會,法律援助與公益法律事務委員會。
(二)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是在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領導下,負責開展律師業務理論研究及業務經驗交流、擬定律師業務規范、對從事不同法律業務的律師進行指導的專業機構,旨在發揮行業引領作用、提高律師業務素質、拓展業務領域、提高業務水平,促進廣西律師專業化分工,實現廣西律師行業整體優化。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理事會共設置14個專業委員會,分別是刑事專業委員會、民事專業委員會、行政法與政府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東盟法律專業委員會、涉外專業委員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建設工程與房地產專業委員會,金融、證券與保險專業委員會,公司法律專業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財稅法律專業委員會、企業破產與重組專業委員會。
二、專門、專業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條件
(一)組成人員。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區內執業律師(含專職、兼職、法援、公職、公司律師)擔任。各專門、專業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2—5人,委員若干名,根據需要可以設秘書長1人。原則上每個委員會人數不少于10人,不超過40人。
(二)基本條件
1.申報專門委員會委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執業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近三年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3)熱心律師行業管理與服務工作。
2.申報專業委員會委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執業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近三年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3)有較扎實的理論功底,辦理過相關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案件或在學術刊物上發表過相關專業領域具有較高質量的文章;
(4)熱心律師行業管理與服務工作。
3.申報專門、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需為執業五年以上、在當地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專職律師。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監事會工作規則》第三章第九條的規定,廣西律師協會監事不得兼任各專門、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人員填寫的《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二)申報人員需提交一份自愿遵守廣西律師協會制定的委員會規則、委員考核規則和退出機制等的承諾書,承諾書須申報人員本人簽名并加蓋所在律師執業機構公章。
(三)申請加入專業委員會的律師,需提交申報者本人辦理的相關專業的案例(授權委托書、裁判文書關鍵頁等)、本人出版的著作(標注作者姓名的著作封面)或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的專業文章(期刊封面、目錄及正文首頁)掃描件。申請加入專門委員會的律師不需提供此項材料。
四、申報及評選程序
本次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申報采取律師自愿申報和律師執業機構、各市律師協會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廣西律師協會不接受未經律師執業機構推薦、各市律師協會初審的個人申報材料。
(一)律師提交申報材料。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區內執業律師(含專職、兼職、法援、公職、公司律師)均可根據自身業務發展情況,自愿申請加入相關專門、專業委員會,并按要求準備材料,通過所在律師執業機構、法律援助中心報送所屬律師協會。
(二)律師執業機構、法律援助中心出具推薦意見。各律師執業機構、法律援助中心須對申報律師的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同意推薦的在《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相應位置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1)及其他申報材料一起報送所屬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執業機構直接報送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
(三)各市律師協會出具初審意見。各市律師協會應對轄下律師執業機構、法律援助中心推薦的名單進行初步審核,擇優確定推薦對象,同意推薦的在《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相應位置填寫初核意見、加蓋公章,并統一為推薦對象出具近三年無行政處罰、行業處分證明,連同《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1)及其他申報材料一起報送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
(四)廣西律師協會審議通過。由廣西律師協會會長辦公會研究成立評選委員會,具體負責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評選工作。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對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執業機構提交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后,商評審委員會提出各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建議名單,提交會長辦公會、廣西律師行業黨委、常務理事會審議確定。
(五)名單公布。確定各專門、專業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后將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公布。
五、報送時間及要求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執業機構請于2021年3月26日前將附件1、附件2的word版及紙質版掃描件,申報人員近三年無行政處罰、行業處分證明及其他申報材料的紙質版掃描件發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郵箱(gxlxywb@126.com),郵件主題注明“XX市律師協會/XX律師事務所第十屆廣西律師協會專門專業委員會報名”。
六、有關事項
(
一)積極組織并嚴格審核。請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執業機構認真做好組織報名工作,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律師申報,并把好入口關,確保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好、業務能力強、熱心律師事業的律師加入廣西律師協會各專門、專業委員會。
(二)律師可任職的委員會數量。1名律師可申報2個委員會,已擔任1個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的律師,不能同時兼任另一個委員會的主任或副主任。同一律師執業機構在同一委員會任職的律師人數不得超過2名(含本數),但執業律師人數超過30名(含本數)的律師事務所,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能超過4名。
(三)委員會任期。委員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第九屆專門、專業委員會委員如需繼續擔任原所在委員會委員或改任其他委員會委員的,均須按照報名通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規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規則》的規定,已連續兩屆擔任過同一專門、專業委員會主任職務的,原則上本屆不再選任該專門、專業委員會主任職務。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業務部。
聯系人:吳嵐南、何洋 聯系電話:0771-5865329
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