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 信訪案件區直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時間: 2018-03-22 訪問量:2,421
2018年3月2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區直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對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給予了經費保障。
該《辦法》明確規定,工作經費是指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用于自治區級政法各部門(具體為: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開展律師參與信訪案件咨詢、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產生的直接費用。由自治區級政法各部門在年度部門預算和辦案業務經費額度內統籌安排。
工作經費發放標準為:到自治區級政法各部門信訪服務窗口值班的律師,每人每天補助400元;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會同自治區級政法各部門確認的重大疑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值班律師每成功化解一起獎勵資金4000元。
該《辦法》還對工作經費負責發放的單位、發放方式、發放責任及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律師履職過程中的獎懲作了相應的規定。
該《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廣西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