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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2016-08-04 訪問量:1,197 來源:共產黨員網
黨章第四十四條對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作了明確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3)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把處理特別重要或復雜的案件中的問題和處理的結果,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同時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4)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委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可以先進行初步核實,如果需要立案檢查的,應當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準,涉及常務委員的,經報告同級黨的委員會后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批準。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委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新形勢,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責主業,持續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推進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創新。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加強對遵守黨章、執行黨紀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并把這“四種形態”作為檢驗工作的重要標準。突出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堅持不懈糾正“四風”,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推進標本兼治,不斷取得工作新成效。
(張青津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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