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公告陳辛等8名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南寧市律師協會,2017.9.1)
時間: 2017-09-01 訪問量:3,844
實習人員陳辛,男,實習證號為20021506120041,自2015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16日在廣西法嚴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法嚴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陳辛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辛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陸偉仙,女,實習證號為20021512210096,自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2月3日在廣西觀復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觀復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陸偉仙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陸偉仙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葉才超,男,實習證號為20021507110052,自2015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1日在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葉才超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葉才超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黃祖合,男,實習證號為20021509110072,自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0日在廣西崇泰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崇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黃祖合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祖合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朱彥霖,女,實習證號為20021412210085,自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17日在廣西中龍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中龍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朱彥霖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朱彥霖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鄧萍蓉,女,實習證號為20021412210086,自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17日在廣西廣為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廣為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鄧萍蓉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鄧萍蓉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韋家朝,男,實習證號為20021505120021,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在廣西益佳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益佳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韋家朝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家朝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實習人員朱懋偉,男,實習證號為20021301110130,自2013年1月25日-2014年4月25日在廣西雙賀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雙賀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朱懋偉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朱懋偉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上述8名實習人員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7年9月1日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上述8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上述8名實習人員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南寧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舉報電話:2410910、58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