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舉辦律師事務所產品研發與拓展模式創新培訓班的通知
時間: 2015-04-17 訪問量:3,068
桂律協〔2015〕 25號
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舉辦律師事務所產品研發與拓展模式創新培訓班的通知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
為幫助我區律師學習北、上、廣等地區成熟的法律服務產品創新經驗,廣西律師協會定于2015年4月26日在南寧市舉辦律師事務所產品研發與拓展模式創新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30)。
二、培訓地點
廣西民族大學綜合樓報告廳(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
三、課程安排
時間:4月26日上午
課題:《商事訴訟的可視化表達》
講師:倪偉上海虹橋正瀚律所主任
課題:《傳統業務的模式創新》
講師:黃維領北京元甲律所主任
時間:4月26日下午
課題:《資本市場的稅務智慧》
講師:王葆青中稅咨詢集團高級合伙人
課題:《股權架構的創新設計》
講師:郭春宏廣東莞信律所高級合伙人
課題:《企業并購整合之道》
講師:沈永鋒上海中浩律所主任
四、參加對象及規模
廣西區內執業律師均可以報名參加培訓。
本次培訓會場可容納大約400名律師參訓,廣西律師協會將會根據各地報名情況分配培訓名額。
五、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發送電子郵件方式進行。擬參加培訓的律師請直接填寫“專題培訓班報名表”上報所在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統一向各市律師協會報名。
各市律師協會匯總本市報名信息后于4月23日上午11:00前將報名情況匯總表電子版提交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區直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于4月23日上午11:00前向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提交“專題培訓班報名表”;各市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直接向所在市律師協會報名。
六、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免收律師培訓費。培訓期間食宿費、交通費等自理。
七、注意事項
(一)培訓期間,律師憑聽課證入場,對號入座。
(二)請參訓律師處理好工學矛盾,確保參訓時間。
(三)為了確保良好的培訓秩序,參訓律師請提前15分鐘到場就座,將手機調為靜音模式,請勿在會場內通話。
(四)報名后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培訓的,應于4月24日下午15:00前向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提交請假條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無故缺席者,將通報批評并取消下次參加培訓的優先資格。
(五)本次培訓停車場地有限,請各參訓律師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訓。培訓場地停車費用自理。
(六)發送報名表時, E-Mail主題請按照如下格式填寫:“[××市律師協會]專題培訓報名表”(各市律師協會用),“[××律師事務所]專題培訓報名表”(區直各律師事務所用)或“[××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專題培訓報名表”(各公司、公職律師辦公室用)。
附件:
專題培訓班報名表.doc
2015年4月17日
(聯系人:曾文海、李運杰,聯系電話: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本通知在廣西律師網上發布,除存檔外不再印發紙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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