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服務暖人心 廣西通誠律師事務所孫趙元律師獲贈“博學、篤行、信賴、正義”錦旗
時間: 2020-06-05 訪問量:1,118
5月22日下午,廣西通誠律師事務所孫趙元律師收到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小蘇送來的“博學、篤行、信賴、正義”錦旗,以表達對孫律師專業精神的敬意。小蘇感慨道,這是一個專業性強的案件,沒有孫律師對醫療糾紛的把握、沒有對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沒有為法律和正義付出的堅忍不拔的精神,別說賠償金了,花出去的冤枉醫療費能退回來都很難。
消費者維權,通誠所孫趙元律師獲贈“博學、篤行、信賴、正義”錦旗
2018年4月19日是小蘇難忘的一天,這天他因身體不適,到南寧市某營利性醫院就診,半天時間的檢查、手術、物理治療、大量中藥就花費了幾萬元,這些錢都是經濟條件本不寬裕的小蘇借的或者家人送來的,小蘇認為自己的病被人為嚴重夸大,做了不必要的手術和治療,于是向法院提出訴訟。通誠所孫趙元律師作為此次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原告小蘇的代理人,經過兩級兩審,多次開庭,兩年的訴訟維權之路,二審法院最終促成雙方調解結案,小蘇拿到了退還的醫療費和賠償金。
本案的代理有幾個要點,首先醫療領域常見的糾紛是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侵權責任法,過錯一方采取填補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但本案是一個明顯帶有欺詐性質的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應當適用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醫院方應當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責任。其次司法判案中醫療糾紛能不能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決,有爭論,正反兩方面都有很多判例。孫律師認為醫療服務機構只要是營利的,或者按照市場行為收費,患者為了健康需要去看病,就應當適用“消保法”,把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概排除在“消保法”調整之外對患者、對社會都沒有益處。再次,欺詐事實的證明要有充分的證據。
為了解決好上述關鍵問題,孫律師一方面指導小蘇收集、固定了相關治療過程的證據,另一方面為了推動民事案件的解決和獲取執法證據,讓小蘇向市衛生監督所繼續投訴。此外要證明醫療機構存在欺詐行為,就要清楚醫療機構合規行為是什么。這涉及的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繁多,如民法總則、合同法、價格法、執業醫師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醫療機構許可條例、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醫療器械許可、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明碼標價、價格違法與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等行政法規和規章,還有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醫療機構管理等地方性規定。
孫律師收集了四份醫療糾紛適用“消保法”的判例供法院參考,強調“消保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意在排除為了“經營需要”而購買商品和服務。醫療機構一方處于強勢地位,患者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滿足“消保法”適用的基礎。此處的消費并不是專門日常生活普通消費,而是廣義的消費。《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明確醫療服務合同適用“消保法”;對于營利性法人醫院公司,以追逐經濟利益為目的,提供醫療服務只是其營利的手段和方法而已。從邏輯上看,醫療牽扯生命健康權,如果保護力度竟然比不上購買一雙皮鞋的力度,不符合邏輯,其實質是對生命健康的不尊重,違法者得不到懲處,受害者得不到賠償,不符合立法本意,也不利于社會公共利益的建立。
二審法院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推動雙方調解,為一場持續了兩年的訴訟畫上了句號。
一面錦旗,一份信任。律師通過專業的法律服務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是律師的價值所在,金杯銀杯都不如客戶的口碑,通誠律師以負責任的態度和專業的職業素養,實實在在獲得了更多群眾的口碑。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誠所積極響應號召,充分發揮律師在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為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來源:廣西通誠律師事務所
作者:孫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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