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對《關于專利等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 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時間: 2018-10-26 訪問量:1,60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本次常委會會議于10月23日下午對最高人民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于專利等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一致認為,為確保改革于法有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規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受理全國范圍內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等上訴案件,有利于統一知識產權裁判尺度,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贊成將決定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同時,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于10月23日晚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對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中央政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決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時,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見:
有的常委委員提出,為了突出黨中央提出的“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要求,并與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表述保持一致,建議將案件類型明確為知識產權案件。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決定名稱修改為“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并將草案第一條和第二條中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修改為“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和“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此外,還對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提出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