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醫療損害責任最新司法解釋暨醫療糾紛案件的證據及法律采用新要求研討會”的通知
時間: 2010-11-12 訪問量:1,281
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
中國衛生法學會理論研究教育培訓部
醫學會繼教備字[2010]508號
關于舉辦“醫療損害責任最新司法解釋暨醫療糾紛案件的
證據及法律采用新要求研討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侵權責任法》于2010年7月1日已經實施。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于2010年6月30也已經發布。然而醫療侵權訴訟中仍然有諸多的難點問題,醫療機構如何應對將直接關系到醫療機構在訴訟中的結局,對這些問題的分析、研討、澄清,無疑將會增加醫療機構在新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中勝算的把握和機會。尤其是醫療鑒定問題,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醫學會鑒定與法醫鑒定并存的二元化鑒定體制,侵權責任法實施后并沒有大的改觀,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年6月30日發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侵權責任法實施背景下醫療鑒定如何組織進行做了原則性規定,更是加劇了這一問題的不確定性。因此,中華醫學會繼續教育部與中國衛生法學會理論研究教育培訓部定于2010年12月8日至10日在廣州聯合舉辦“醫療損害責任最新司法解釋暨醫療糾紛案件的證據及法律采用新要求研討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討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與醫療工作對應解讀;
2、201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
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主要內容解讀;
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醫療損害責任》實施中面臨的難點問題;
4、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類型化分析??醫療損害的十種賠償情形;
5、醫療機構應對新的醫療損害賠償機制的主要對策;
6、醫療告知的新特點與醫療機構對醫療告知文書修訂的要求;
7、患方不配合醫療行為的認定與《入院須知》的關系;
8、醫療告知記錄與醫患溝通記錄的區別與聯系;
9、病歷書寫的要求與證據學屬性分析;
10、醫療鑒定二元化現狀與司法機關鑒定啟動;
11、醫療機構參加醫療鑒定的準備工作;
12、醫療機構參加醫療鑒定注意事項;
13、醫療機構撰寫鑒定答辯狀的要點與注意事項;
14、醫療機構對不利鑒定結論的應對策略。
二、主講專家
吳崇其 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世界醫學法學協會副主席
教授
陳 特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資深法官
孫東東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
司法鑒定室主任、主任醫師
劉 鑫 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教授
(以上專家均已接受邀請,若有調整請以具體報到通知為準。)
三、時間及地點
報到日期:2010年12月8日
會議時間:2010年12月9日?10日
報到地點:廣州市(報到地點,會前7天詳見具體報到通知)
報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0日
四、參加對象
1、各地衛生廳(局)醫政處(科)主管領導及相關科室負責人;
2、各級醫院院長、書記、主管醫療副院長、醫務處(科)、科室主任、
護理部、辦公室、糾紛辦、信訪辦、醫教科及臨床科室負責人;
3、各省、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負責人及業務骨干。
4、各省、市律師協會有關人員及醫療糾紛案件律師。
五、收費標準
參加代表須交研討費1280元(含資料、專家報告、場租等)。統一安排食宿,費用自理,報到時統一交納。
六、報名與聯系方式
請將報名回執加蓋單位公章后,以傳真或郵寄正式報名。會務組收到
報名表后將于開班前七天發出正式報到通知,告知具體報到地點、乘車路
線、授課專家及課程安排等具體事項。
會務組聯系方式:
電 話:010?82596048 62590706
傳 真:010?62590706
聯系人:楊麗
通訊地址:北京市97-051信箱 郵政編碼:100097
附件:報名回執表.doc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