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浩等9人同志實習期滿考核公告(南寧市律師協會,2016.3.31)
時間: 2016-04-15 訪問量:3,004
實習律師韋浩,男,實習證號為20021405110026,自2014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3日在廣西昭盛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昭盛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韋浩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韋浩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韋浩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韋浩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韋浩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韋浩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莫立杰,男,實習證號為20021401110004,自2014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1日在廣西元勝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元勝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莫立杰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立杰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莫立杰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莫立杰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莫立杰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莫立杰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莫泉,男,實習證號為20021409110050,自2014年9月4日至2015年9月4日在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莫泉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泉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莫泉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莫泉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莫泉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莫泉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陳偉,男,實習證號為20021408110053,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27日在廣西弘景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弘景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陳偉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陳偉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陳偉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陳偉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陳偉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陳偉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梁燕妮,女,實習證號為20021410210068,自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2日在廣西志明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志明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梁燕妮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梁燕妮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梁燕妮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梁燕妮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梁燕妮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梁燕妮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覃立俊,男,實習證號為20021410110065,自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2日在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南寧分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南寧分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覃立俊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覃立俊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覃立俊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覃立俊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覃立俊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覃立俊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黃麗華,女,實習證號為20021411210078,自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1日在廣西智森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智森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黃麗華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黃麗華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黃麗華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黃麗華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黃麗華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黃麗華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藍俏平,女,實習證號為20021409210058,自2014年9月19日至2015年9月19日在廣西國海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國海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藍俏平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藍俏平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藍俏平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藍俏平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藍俏平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藍俏平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實習律師莫林鶴,男,實習證號為20021412110089,自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5日在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一年。廣西桂新律師事務所認為該同志在實習期間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對莫林鶴實習期間的表現評定為合格,并將莫林鶴實習期滿的有關鑒定材料提交給南寧市律師協會。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和廣西律師協會《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工作規則(試行)》有關規定,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莫林鶴提交的有關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莫林鶴進行面試考核和綜合評定,擬對莫林鶴的實習表現評定為“合格”。現將南寧市律師協會對莫林鶴的考核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十日,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在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屬實名)向南寧市律師協會或廣西律師協會反映。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