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越南投資政策分析系列之卷一:2023年東南亞方面經濟環境相關背景
時間: 2024-03-22 訪問量:659
導語:
隨著中國企業實力的增加和產能的擴大,以及中國市場的瓶頸、中美之間的競爭,以及關稅和貿易限制等因素,越來越多實力雄厚的中國企業開始積極進軍國際市場,進行海外投資和建廠。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預測,在2023年到2024年間,東南亞主要國家實際GDP增長率將超過全球、中國和美國的水平,這意味著這些國家仍未受到內部競爭的困擾。東南亞地區的發展一直是中國政策支持的重點。東南亞國家既涉及到“絲綢之路經濟帶”,又涉及到“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因此成為“一帶一路”倡議的關鍵地區。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正式生效,無論是關稅、市場壁壘還是跨境物流都朝著更加便捷的方向發展,為在東南亞市場布局的企業帶來實際利益。近年來,越南和泰國成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首選目的地,在東南亞所有國家中,這兩個國家的整體投資環境僅次于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筆者將分系列的重點介紹越南方面的各種外商投資政策,以期更好地服務于我國企業在“一帶一路”倡議下“走出去”戰略。
越南概況
越南(Vietnam),是亞洲的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位于東南亞的中南半島東南端,三面環海,地形狹長,略呈S型,北與中國廣西、云南接壤,西與老撾、柬埔寨交界,國土狹長,面積約33萬平方公里,緊鄰中國南海,海岸線長3,260多公里,是以京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人口約為9,847萬(2022年),全國劃分為58個省和5個直轄市(河內、海防、峴港、胡志明市、芹苴)。越南共有729座城市,其中主要城市有:
首都河內位于紅河三角洲平原中部,面積為3,344.7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底,人口接近830萬人,是全國的政治和文化中心,也是全國面積最大和人口第二大城市。
胡志明市是越南最大的港口城市和經濟中心,人口居全國之首,約917萬,市內有約50萬華人,市內第五郡(原堤岸市)是華人聚居的地區。
海防是北方重要港口城市和第三大城市,人口約207萬;峴港是中部重要港口城市,人口約66萬,并擁有豐富的旅游資源。
主要經濟帶
在越南漫長的海岸線上,有很多地理位置優良的港口。由于越南是一個緯度較低的國家,港口不會受到封凍的問題困擾,這使其比高緯度國家擁有更大的優勢。
此外,越南的地理位置非常優越,北部靠近東亞,南部靠近世界航運要道馬六甲海峽,這有利于港口的建設和發展。越南非常重視港口的建設,全國共擁有34個海港,管理的大小港口約320個。其中海防港和頭頓港在海港影響范圍和海港規模上綜合評分最高,這些港口為越南的經濟發展和國際貿易作出了重要貢獻。
重點經濟區
越南的工業集中在胡志明市、河內、北寧省、峴港和海防等地,這些地區都是越南工業發達的地區。舉例來說,富壽省有許多日本投資的企業,而隆安和北寧省則擁有眾多韓國資本的企業。另外,平陽省吸引了大量中國企業的投資。這些地區的工業發展為越南的經濟增長和就業提供了重要支持。
重點外商投資經濟城市
平陽省被譽為越南的“工業首都”,是越南的制造業中心。目前平陽省共有48個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總面積達到14,790公頃,占據了越南南部工業面積的1/4,同時平陽省也是中資在越南投資最多的省市之一。北部關鍵經濟區以河內、海防、廣寧等城市為中心,位于一個戰略性區域,與中國的廣西和云南兩省接壤。該地區擁有發達的基礎設施系統,包括公路、鐵路和港口,使其與這兩個省份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特別是海防市擁有越南北部最繁忙和最大的集裝箱港口,該港口作為發達基礎設施和交通網絡的一部分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海防市的經濟發展主要依靠三個支柱產業,包括工業技術、港口物流和旅游貿易。該市致力于提高年均工業生產指數(IIP)增長率,力爭達到13.5%至14.5%,并努力使加工制造業占GDP的比重達到46%。這些舉措將進一步推動海防市經濟的發展和多元化。
中國企業去越南投資可以通過哪些方式?
一、法律依據
(一)越南《企業法》(第59/2020/QH14號)第3章第1節和第2節;第5章;第6章的規定
QU?C H?I Lu?t s?: 59/2020/QH14
C?NG HòA X? H?I CH? NGH?A VI?T NAM ??c l?p - T? do - H?nh phúc LU?TDOANH NGHI?P C?n c? Hi?n pháp n??c C?ng hòa x? h?i ch? ngh?a Vi?t Nam;Qu?c h?i ban hành Lu?t Doanh nghi?p
(二)越南《投資法》(第61/2020/QH14號)第21到第26條的規定
QU?C H?I Lu?t s?: Luat so:61/2020/QH14
C?NG HòA X? H?I CH? NGH?A VI?T NAM ??c l?p - T? do - H?nh phúc LU?T??u T? C?n c? Hi?n pháp n??c C?ng Hoà X? H?i CH? NGH?A Vi?T NAM;
QU?c H?i ban hành lu?t ??u T?.
二、投資政策
根據越南《投資法》,外國投資者可選擇投資領域、投資形式、融資渠道、投資地點和規模、投資伙伴及投資項目活動期限。外國投資者可登記注冊經營一個或多個行業;根據法律規定成立企業;自主決定已登記注冊的投資經營活動。
(一)直接投資
直接投資方式包括:外商獨資企業;成立與當地投資商合資的企業;按BOO、BOT、BTO和BT合同方式進行投資;通過購買股份或融資方式參與投資活動管理;通過并購當地企業的方式投資;其他直接投資方式。
(二)間接投資
間接投資方式包括:購買股份、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進行投資;通過其他中介金融機構進行投資;通過對當地企業和個人的股份、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買賣的方式投資。間接投資的手續根據證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從2015年9月份開始外資可以100%持有越南企業股份(銀行業依舊維持30%的外資持股上限)
(三)架構投資
以新加坡或者香港作為中間層,先設立新加坡或香港公司,再經由新加坡或香港公司對越南投資,即設架構投資。
那么直接投資和設架構投資究竟有何區別?架構中間層為新加坡與香港公司的優勢在哪里?
新加坡優勢:
1.新加坡是世界上最大的轉口貿易港之一;
2.具有優越的地理優勢和穩定的政治局勢,有利于投資者打開亞洲市場,建立東南亞業務網絡;
3.擁有優惠的稅收政策;
4.注冊程序簡便;
5.在越南投資的外國企業中新加坡企業數量排名第一。
香港優勢:
1.香港是亞洲金融中心和自由港;
2.香港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域,與中國內地有CEPA互惠協定,擁有特權待遇;
3.公司注冊程序簡單,成本低廉;取名自由;
4.外匯收支自由,無需受外匯管制;
5.香港稅務優惠,合法避稅,降低財務、稅務負擔;
6.無需驗資,虛擬注冊資本;
設架構投資相較于直接投資,能夠利用各國的稅收政策和雙邊協議、多邊協議,獲得更大的稅收優惠,極大地減少投資成本,同時,還能減少國內公司訴訟對海外資金池的影響,也能更為便利地進行海外再投資,有利于企業走出去進行全球化布局,設架構投資無疑是更具有優越性的投資路徑。而選擇新加坡或香港作為架構中間層,實則各有優勢,香港的地緣優勢決定了國內企業在香港注冊公司更為簡單便捷,享受的特權待遇也更多,而新加坡作為東南亞的龍頭國家,則是企業布局東南亞至關重要的跳板。企業選擇架構中間層,應更多考慮企業未來全球化布局的策略和方向,選擇更適于企業發展的中間層國家。
三、新設企業形式的投資流程
本文投資政策系列卷一僅展開介紹新設企業形式的投資流程。根據越南2020年《投資法》(61/2020/QH14)規定,外國投資者是指具有外國國籍的個人或根據外國法律成立的在越南進行商業投資活動的組織。外資進入越南主要有常見的三種法人形式,分別為法人實體、外資企業的分公司和外資企業的代表處。根據越南企業法(59/2020/QH14)和投資法(61/2020/QH14)規定,法人實體是指具有法律身份的、在國際條約和越南法律允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開展業務,并且沒有運營期限限制的商業實體。
(一)一些最常見的商業實體類型如下:
有限責任公司
(LLC)是一個由向公司出資的成員組成的法律實體。越南的有限責任公司最多可以有50名成員(我國為股東)。每個成員的責任僅限于其對公司的出資額。在越南,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是一個100%的外資企業或合資企業(至少有一個越南投資者);
股份公司
(JSC)是由認購公司股份的創始股東組成的法律實體。你需要至少有三個創始股東來組建一個股份公司。它是越南唯一允許向公眾自由發行股票和證券的公司結構類型,某些情況除外。
商業合作合同
(BCC)是投資者之間在沒有經濟組織的情況下,依法簽訂的商業合作、利潤分享、產品分銷的合同。投資者通常在特定行業使用這種類型,如石油或電信。BBC的參與者將對公司的任何債務或財務義務承擔無限責任。根據越南《商業法》的規定,外國商業實體也可以通過分公司或代表處的形式在越南設立公司。
外資企業的分公司
是沒有法律身份的,不屬于法律實體。它們一般作為外國商業實體的附屬單位,對于希望在越南通過商業活動賺取收入的外國投資者來說比較適合,因為無需建立獨立的法人實體。并且外資企業的分公司只允許在某些特定領域從事商業活動,如金融、建筑和管理咨詢服務等,運營期限最長為5年。注:關于越南分公司的運營,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業務僅限于母公司的業務。
外資企業的代表處與外資企業的分公司性質類似,它允許進行市場調查和商業推廣,適合在越南開展非營利性商業活動,運營期限同樣最長為5年。
與多數國家類似,越南也存在對于外商投資的準入限制,因此中國企業赴越投資需要遵守越南的外國投資準入要求。2021年,越南政府發布了《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對存在外商準入限制的84個行業做出了規定,具體行業如下:
除上述禁止或限制外資準入行業以外,中國企業赴越投資還需遵守越南對于投資行業的一般性限制要求。2021年1月1日,越南的修訂版《投資法》生效,其中引入了負面清單制度,該負面清單對于外資企業和越南本土企業均適用。“負面清單”,即如果外商投資的行業、貿易落入限制外國投資者市場準入的清單(“負面清單”),則外國投資者必須滿足這些市場準入條件。
不屬于負面清單項下的外商投資行業將遵循同樣適用于本國投資者相同的市場準入條件。
外國投資者如果投資于負面清單中的行業或貿易,通常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負面清單包括:
1.未允許市場準入的行業和貿易清單:外國投資者不允許投資于該清單內的行業。
2.有條件市場準入的行業和貿易清單:外國投資者允許投資于該清單內的行業,但應滿足相關市場準入條件。
外國投資者如果在《投資法》附錄4中規定的有條件的行業和貿易中開展業務的,除滿足市場準入條件外,還必須在整個業務投資過程中滿足必要條件。修訂版《投資法》中禁止投資、附條件允許投資與鼓勵投資的行業如下表所示:
越南的大多數行業允許100%的外商獨資,例如貿易、制造業等。但在某些行業,外商投資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包括與越南當地的合作伙伴合資等。例如,在金融領域,外商在越投資銀行業的持股比例上限為20%,外商對越南非銀行信貸機構(如金融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為50%;在物流領域,涉及集裝箱處理業務的物流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為50%;若公司業務僅涉及報關業務,雖然外資持股比例沒有上限,但外商必須與越南當地企業合資設立報關公司。越南沒有適用于特定類型的投資者(例如國有企業)的特殊規定。現行法律對特殊行業沒有任何政府干股的要求。一般而言,越南的外商直接投資沒有本地化要求。與市場準入條件或限制一樣,在某些行業的投資將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如專業資格、資本金等。舉例如下:
對于海上運輸服務(客運和貨運除沿海貿易外),允許在懸掛越南旗幟的船舶上工作的外國海員人數不得超過船舶雇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在越南提供電信、互聯網和網絡空間增值服務的本國和外國公司收集、利用、分析或處理個人數據、有關服務用戶關系的數據或由在越南的用戶生成的數據的,必須在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將該等數據保存在越南。
(二)外國投資者在越南進行投資的資本要求
越南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和要求外國投資者在越南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金額。但是,為了獲得計劃投資部的批準,需要說明每個業務領域不同的資本金額。此外,申請資本金的金額必須在公司成立后立即存入指定賬戶。根據《越南公司法》規定,注冊資本必須在收到商業登記證后的90天內足額繳納。
(三)越南公司必須具備的主要職位
法定代表人:可以任命1個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但其中至少有一個人一般必須居住在越南
董事:董事是負責公司日常運作的人。請注意,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這兩個職位可以是任何國籍的人,但對于外國任命的人,可能要考慮工作許可的問題。
總會計師:該職位任命于公司成立后,并承擔其他司法管轄區“公司秘書”的許多職責。
(四)在越南設立外商投資企業(FIE)的一般程序
外國投資者要在越南合法設立公司,需要經過以下幾個重要步驟:
1.獲得投資許可證(IRC);
2.獲得企業執照(Enterpris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ERC);
3.公司印章;
4.直接投資資本賬戶(Direct Investment Capital Account,DICA)開設。
1.申請投資登記證(IRC)
在越南注冊公司的第一步是獲得投資登記證(IRC)。該申請須經計劃與投資部審查和評估。注:根據第118/2015/ND-CP號法令(投資法部分條款實施細則)的規定,投資登記證是由計劃投資局或工業區、出口加工區、高新區、經濟特區的管理委員會授予。投資者向其發送IRC申請的許可機構可能是不同的。(位于工業區、出口加工區、高新區、經濟區以外的投資項目的主管機構部門是越南省人民委員會(計劃投資部);位于工業區、出口加工區、高新區和經濟區內的投資項目的主管機構部門是越南的省級工業區管理部門或經濟區管理部門。)一般而言,計劃投資廳或工業區管委會將考慮并自行決定授予《投資登記證》。但是,在做出最終決定之前,他們可以向相關省級部門或國家級部委(如計劃投資部、工貿部、財政部、越南國家銀行等)征詢意見及取得事先批準或意見。應當注意的是,雖然大多數《投資登記證》由計劃投資廳或工業區管委會授予,但在某些特定行業(如保險、證券、銀行),《投資登記證》或同等(效力)證書可能由相關部門(如財政部、越南國家銀行)授予。一般情況下,投資登記證的審批時間在三周左右。注:除了外國投資者或被認為是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以及外國投資者在公司中擁有超過51%的章程資本(charter capital)的公司,對其他企業來說,沒有必須獲得IRC的要求。
外國投資者必須向計劃投資廳或工業區管委會提交《投資登記證》的申請材料。一般而言,《投資登記證》的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①實施投資項目的書面申請;
②個人投資者的有效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和/或證明機構投資者法律地位的注冊證書或其他同等(效力)文件的復印件;
③投資項目建議書;
④證明投資者經濟能力的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文件之一,且系以下文件之一的有效復印件:投資者近2(二)年的財務報表;母公司提供財務支持的承諾;金融機構提供財務支持的承諾;對投資者經濟能力的保證或證明投資者經濟能力的文件;
⑤土地使用需求建議書、場地租賃協議的復印件或其他可證明投資者有權使用該場地實施投資項目的文件;
⑥涉及使用技術目錄所列技術的項目的技術申請之應用說明,該等技術的轉讓受到技術轉讓法律的限制。
在提交頒發《投資登記證》的申請材料前,外國投資者須先在規劃和投資部管理的在線全國外商投資信息系統上申報其在越南的投資項目的全部信息。在這方面,每一位外國投資者將獲得一個進入該系統的賬戶,使其能夠跟蹤到主管機關對其申請材料的審核狀態。
2.申請企業注冊證書(ERC)
投資登記證(IRC)通過審批后,需要向省規劃和投資廳申請企業注冊證書(ERC)。ERC申請通常在一周內處理完畢。注:外商投資企業不論設在工業區內或區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登記證》僅由外商投資企業總部注冊地的市或省商業登記處頒發。
《企業登記證》的申請材料
一人有限公司形式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文件:
①公司注冊申請書;
②公司章程;
③如外商投資企業是在包括外商投資企業主席、董事或總經理及監事在內的管理架構下組織的,(提供)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④如外商投資企業是在包括成員委員會、董事或總經理、監事在內的管理架構下組織的,(提供)授權代表的名單以及每位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⑤個人投資者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或機構投資者的有效設立決定/公司證書或同等(效力)文件以及機構投資者的章程或同等(效力)文件的復印件;
⑥根據前述步驟一頒發的有效《投資登記證》復印件;
⑦機構投資者對其授權代表的授權書。
二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形式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文件:
①公司注冊申請書;
②公司章程;
③投資者名單(即二人有限公司的成員或股份公司的股東);
④如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投資者授權代表名單;
⑤個人投資者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或機構投資者的有效設立決定/公司證書或同等(效力)文件復印件;
⑥如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投資者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⑦根據前述步驟一頒發的有效《投資登記證》復印件。
商業登記處在收到完整申請文件后的3個工作日時限內將考慮,要么頒發《企業登記證》,要么在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書面通知要求修改申請材料。
注:前述步驟一和本步驟二中的《投資登記證》和《企業登記證》的申請材料必須按照計劃投資部發布的標準格式以越南語和另一種廣泛使用的外語編制。如果越南語和外語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應以越南語版本為準。申請材料的套數將根據投資項目的性質和許可部門的具體要求而定。一般情況下,就申請《投資登記證》而言,對于需要在申請《投資登記證》前獲得投資政策批復的投資項目,需要4(四)至8(八)套申請材料,而對于不需要獲得投資政策批復,僅需要獲得《投資登記證》的投資項目,則只需要1(一)套申請材料。就申請《企業登記證》而言,在所有情況下都只需要1(一)套申請材料。
3.完成稅務登記,支付營業執照稅
商業登記證后,下一步是在當地稅務部門完成稅務登記。通常需要在收到BRC/ERC三十天內完成稅務登記并支付營業執照稅。
4.出資
一旦收到商業登記證/企業登記證后,有90天的時間進行完成初始出資。
5.公司印章
包括安排公司印章和公布公司成立通知書,該程序大約需要一周的時間來完成。注:上述的時間是越南當局的一般程序時間,不包括申請的準備時間,也不包括程序所需文件的審查、準備或翻譯。
6.開設直接投資資本賬戶(DICA)和交易性賬戶
持有投資資格證(IRC)的外國投資企業或者或者外商持股比例達到51%或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需要開立直接投資資本賬戶(DICA)。
(五)在資金、利潤和股息的匯出方面外匯管制
與中國的人民幣一樣,越南盾(VND)目前不是可自由兌換成外幣的貨幣。銀行業務和外匯是在越南投資和運營過程需要全面合規的領域之一。
在滿足該等法規規定的條件時,資本金、利潤或股息允許從外國投資者的“資本賬戶”(正式名稱為直接投資資本賬戶或“DICA”)匯出。
在滿足以下條件時,外國投資者可以將利潤匯出海外:
履行法律規定的對越南國家的的財政義務(即完成納稅義務)。
向主管稅務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公司所得稅申報單(注:外資企業需每年進行法定審計)。
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履行其他義務(如有)。
(六)外國投資者需要為此準備文件和材料
在越南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需的文件如下所示:
公司注冊證書、董事和地址登記冊上的公司摘錄、章程及其所有修正案;或個人投資者的護照;(該部分的文件可能因投資者的管轄范圍而有所不同)
證明投資者經濟能力和經驗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的護照/身份證;
公司投資者的投資者授權代表的護照/身份證;
投資者的銀行對賬單(賬戶余額必須等于或超過新公司的特許資本的價值);
新公司總部的租賃合同(或MOU)和與房東有關的文件;
注:所有與外國投資者有關的文件均需要認證后方在越南有效,即領事認證。也就是說,我國內地出具的有關涉越南公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書等在送往越南使用前,必須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領事實踐,需要辦理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外辦)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有關材料領事認證的重要性筆者曾在越南“高速公路腐敗案庭審情況”一文中有過詳細解釋。
結語
越南正日益成為國際資本投資熱土,當然也受到眾多中國企業的關注,但由于越南與我國有著不同的法律制度,雙方在不同的國際條約中有著不同角色和貿易政策,我國對其進行跨國投資、并購及爭議解決中可能涉及到越南本國的法律適用。因此,聘請專業的法律服務團隊以及法律服務人才,共同為中國企業境外投資、并購及爭議解決提供智囊法律服務已成為標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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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德恒(南寧)律師事務所
作者:曹均華(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