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15名律師獲自治區司法廳任命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時間: 2020-10-16 訪問量:2,127
為健全檢察權運行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行職責,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啟動新一輪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經過發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社會公示等程序,決定選任命60名同志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任期5年。黃志文、黃玉華、林鑄、李長嘉等15名律師也在其中。
廣西律師擔任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將積極參與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活動,嚴格依法監督案件,在工作中盡職盡責,公平公正,敢于亮劍,維護法律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促進司法公正作出應有的貢獻。
文:唐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