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時間: 2012-07-01 訪問量:1,114
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保梗梗赌辏保霸拢玻谷盏诎藢萌珖嗣翊泶髸?wù)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jù)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修正)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選舉委員會
第三章 代表名額的決定和分配
第四章 選區(qū)和選舉單位
第五章 代表候選人的提出
第六章 選舉程序
第七章 對代表的監(jiān)督和罷免、辭職、補選
第八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