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批準(zhǔn)2008年5月27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關(guān)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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