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司法部關于加強律師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處理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17-05-24 訪問量:16,029
桂司通〔2017〕68號
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
現將司法部《關于加強律師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處理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7〕2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投訴處理工作,充分認識投訴處理工作對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律師行業整體利益、樹立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行業協會權威的重要意義。各市司法局、律師協會要在今年第二季度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受理平臺,在官方網站開通投訴舉報渠道,并在媒體上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確定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投訴受理工作;在規定的時限內受理、調查核實、作出處理決定、反饋處理結果;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敢于擔當,堅決克服不敢處理、不愿處理的問題;要嚴格依法進行懲戒,將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受到行政處罰、行業處分的情況以規定的形式進行通報和披露。對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轉辦的投訴舉報事項,要在辦結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查處情況,并于每年一月中旬將上一年度律師投訴處理工作總結及統計分析報告報送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自治區司法廳每年將開展專項督查并在適當范圍內通報督查情況。對有投訴不受理、有案不查、違法不究、查處結果不報告不反饋等問題予以通報批評,嚴肅處理。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