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4年11月律師業務講座的通知
時間: 2014-10-30 訪問量:2,079
桂律協〔2014〕82號
關于舉辦2014年11月律師業務講座的通知
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各公司、公職律師執業機構:
根據2014年全區律師業務培訓計劃,廣西律師協會計劃于11月舉辦兩期小型業務講座,具體安排如下:
一、講座安排
第一期:11月6日上午9:00-12:00 李潔(公司委主任)主講《論公司章程的法律問題與制作》;
第二期:11月13日下午15:30-18:00 覃翊(廣西民族大學教師,博士,曾在中國駐越使館常駐)主講《對越投資及人身、財產保護》。
講座地點:廣西 律師協會大會議室(南寧市民族大道93號新興大廈A座24層)。
二、報名方式及名額分配
請各單位及時將本月培訓安排通知到本所(辦公室)各律師,組織律師及時報名,按時參加培訓。
上述二期講座從即日起接受報名。報名以所為單位,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將“律師業務講座報名表”(見附件)發送至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培訓部郵箱(gxlxpxb@163.com)。每期業務講座的報名截止時間為講座開班前四天。
廣西律師協會將根據報名先后順序并結合執業機構規模安排各報名單位參訓名額。可參訓律師名單原則上于開班前2日(最遲于講座開班前1日上午)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
www.lawcentury.com
)培訓信息欄公布,請報名人員留意查看。
廣西律師協會舉辦的小型業務講座主要面向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則上不分配非區直律師事務所律師培訓名額。講座結束后廣西律師協會統一將講座視頻光盤寄發各市律師協會,由各市律師協會另行組織本市律師進行培訓。
三、參訓紀律和要求
(一)列入培訓名單的律師請處理好工學矛盾,按時參加講座,并請于講座開課前20分鐘到場簽到,簽到時須出示律師執業證,不得代簽。遲到10分鐘以上人員,不再安排簽到和培訓。
(二)未列入培訓名單的律師,請勿自行前來參加培訓,以免造成培訓場地擁擠,影響培訓正常進行。
(三)培訓名單公布后,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及時向廣西律師協會培訓部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列入培訓名單而無故缺席的律師,廣西律師協會不再優先安排其參加培訓。
(四)參加業務講座原則上不得中途退場,確有特殊情況須離開的,應向工作人員辦理請假手續,參訓課時按實際參加培訓時間計。
(五)雖已簽到但經現場考勤發現實際未到場培訓的,或雖已到場但未進入會議室內聽課的,或未在規定時間按時到場簽到的,不予以登記培訓課時。
(六)在講座過程中請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并請勿在會場內通電話。并請不要在會議室或辦公區大聲喧嘩、高聲談話以及吸煙,以免影響廣西律師協會秘書處各部門的工作。
(七)如有問題或觀點需與主講人或其他律師交流,請先做好記錄,按工作人員安排的時間和形式進行交流,請勿私下議論,以免影響其他參訓人員聽課。
四、其他事項
(一)由于廣西律師協會辦公所在地停車位有限,請參訓律師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場培訓。
(二)報名和咨詢業務講座有關事宜請聯系:李運杰,電話(兼傳真)0771-5865220,電子郵箱:
gxlxpxb@163.com
。
附件:
律師業務講座報名表.doc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