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第二期(11月)全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班的補充通知
時間: 2012-11-13 訪問量:1,493
桂律協〔2012〕127號
關于2012年第二期(11月)全區申請律師
執業人員集中培訓班的補充通知
各市律師協會,區直各律師事務所,各有關人員:
根據廣西律師協會《關于舉辦2012年第二期(11月)全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班的通知》(桂律協〔2012〕111號)精神,計劃于2012年11月19日開班的2012年第二期全區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班現場確認工作已經結束。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現場報道人員名單
現場報道名單詳見附件1。
二、報到時間和地點
報到時間: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報到地點:南寧市桃源飯店主樓大堂(廣西南寧市桃源路74號)。
三、報到需提交的材料
(一)承諾書(附件2為范本,補錄人員需自行下載填寫,報到時提交原件);
(二)2張藍底1寸免冠照片。
四、注意事項
(一)各市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負責做好本市或本所對本通知的傳達工作。接到本通知后,應及時將通知轉發或將通知內容傳達至有關人員,確保有關人員及時掌握相關信息,按時報到。
(二)參訓學員務必牢記名單公布序號,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時間,攜帶好身份證、實習證和參訓所需的有關物品,準時到現場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聯系廣西律師協會,無特殊情況并未提前聯系協會的,視為自動放棄培訓資格!
(三)根據已統計的現場確認人員名單數量,尚有少量名額,未能在規定時間報名參加此期培訓的人員可在11月18日報到當天到現場補辦報名手續,原則上不可委托他人代辦,需帶材料同上。
(四)本期培訓時間為2012年11月19日-12月6日,培訓地點在南寧市桃源飯店。培訓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并且未安排休息日,請參訓人員提前安排好培訓期間的工作和生活,確保準時報到,全程、按時參訓,圓滿完成脫產培訓各項任務。
(五)培訓期間,廣西律師協會將安排參訓人員開展拓展訓練等文體活動,請參訓人員自行備好運動服、運動鞋等裝備。
(六)培訓課程全部結束后,培訓班管理人員將對參訓人員集中培訓期間的整體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參訓人員報到手續,培訓期間的出勤表現、上課和考核紀律、參與教學互動和集體活動的情況、結業考試的筆試成績。經考核合格的,將予頒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結業證書》。考核不合格的,須重新參加培訓。
(七)培訓期間,學員的食宿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費用自理。為方便外地學員,廣西律師協會與桃源飯店簽訂了《合作協議》,學員在辦理完報到手續后可憑領取到的培訓費發票享受住宿協議價,所需費用自理。桃源飯店不接受住房預定,廣西律師協會不代辦住房預定。由于床位有限,需要在桃源飯店住宿的學員請在報到當日(11月18日)及早到達桃源飯店辦理入住手續。
空調房:每天140元/間,即每天每人70元;
無空調房:每天50元/間,即每天每人25元。
(八)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
聯系人:劉 瑩,徐柳萍;聯系電話:0771-5865220。
附件:1.2012年第二期(11月)集中培訓班參訓人員名單.doc
2.承諾書.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