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庭律師事務所代理貴港市首例民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取得成功
時間: 2020-09-29 訪問量:1,613
近日,廣西桂庭律師事務所接受貴港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委托,由桂庭所主任莫基君律師、呂家軍律師作為代理人,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貴港市首例民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案件,貴港市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起訴。
本案起訴后,經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2018年4月,貴港市某鋁業制品有限公司股東譚某、蘇某、李某經協商,在未取得資質和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決定由譚某購進大量廢舊電容做原材料提煉鋁進行銷售。案發后,貴港市覃塘區生態環境局于6月22日,查封該公司倉庫內堆存的廢舊電容124.21噸。經覃塘區生態環境局認定,該被查封的廢舊電容屬于危險廢物,具有毒性。為處置上述具有毒性的危險廢舊電容,貴港市覃塘區人民政府向負責處置的公司支付清除污染費人民幣48.99萬元。
庭審現場
貴港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貴港市生態環境局提起本次訴訟,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因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譚某、蘇某、李某3人連帶賠償危險廢物清除污染費人民幣48.99萬元,上交國庫,并承擔本案律師費2.2萬元。
鑒于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貴港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的訴請,桂庭所代理該案取得成功,也為貴港市依法依規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開創新局面。
來源:廣西桂庭律師事務所
作者:李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