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理解與適用高級研修班的通知
時間: 2013-04-24 訪問量:1,682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應用研究中心
關于舉辦《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理解與適用高級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及公民權利意識的提高,近些年來人民法院審理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件逐年增多。《保險法》修訂實施以來,各地人民法院審理保險糾紛案件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也遇到了不少復雜、疑難問題。為了保障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正確適用《保險法》,統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就《保險法》合同章一般規定部分進行司法解釋,并且審議通過
為了讓大家更好地掌握該司法解釋,妥善化解糾紛,更好地保護保險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應用研究中心“決定舉辦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理解與適用高級研修班”,相關事宜如下:
一、研修內容
1、《保險法司法解釋二》解讀
2、《保險法》實務操作中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
3、保險法對格式條款規制內容的理解與適用
4、保險合同司法實務與保險代位權實務?結合《保險法司法解釋二》
5、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及人身保險實務中常見法律合規問題
6、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處理
7、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情形下,保險人棄權行為的認定
8、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
9、電子保單理論與司法實務
10、責任保險的法律與實務
11、代簽名保險合同無效
12、核保超時視為同意承保
13、明確界定免責條款范圍
14、是否如實告知由保險人舉證
15、特殊情形下保險事故的認定
16、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行使
17、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及人身保險實務中常見法律合規問題
二、主講專家
宮邦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審判長,法學博士,司法解釋起草人
林海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級法官,法學博士,司法解釋起草人
三、時間及地點
2013年5月24日-5月27日 南 寧
四、參加對象
各級人民法院分管院長及主審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官;保險行業主管單位、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理賠及法律事務主管領導;保險仲裁員、保險專業律師及其他保險法律界人士。
五、培訓費用
學習費:800元/人。食宿、會后考察會務組統一安排,費用另交。
六、報名方法與聯系人
1.請參加者提前將報名表傳真至會務組。會務組收到報名表后將提前七天寄發報到通知,以便詳細告知具體地點、乘車路線。
2.會務組聯系方式:
電 話:010-52631892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應用研究中心
傳 真:010-52631893 2013年3月
聯系人:崔老師18001168503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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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后是否參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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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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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預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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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標準間 □單人間(包房)
擬住日期:2013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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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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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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