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檢索
以案為鏡| 收繳黨費不力 鎮黨委被問責
2016-09-23 訪問量:941 來源:共產黨員網
【案例故事】
2016年8月,河北省秦皇島市第三巡察組在盧龍縣燕河營鎮巡察時發現,鎮直機關黨支部有11名黨員未交納2013年度黨費,26名黨員未交納2014年度黨費。發現問題后,市紀委立刻責成盧龍縣紀委調查處理。經查,2013年度,該鎮鎮直機關黨支部的77名黨員中,66人交納了黨費,11人未交;2014年度,在該黨支部黨員人數未變的情況下,51人交納了黨費,26人未交。
【條例分析】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將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作為問責情形之一。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而燕河營鎮不按規定收繳黨費,違反了黨章要求,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的表現。在收繳黨費工作中,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燕河營鎮黨委書記王曉艷負有直接責任、原組織委員郭志敬負有領導責任、鎮黨委負有主體責任。最終,因為黨費收繳工作組織不到位,部分黨員遲遲未交納黨費,燕河營鎮黨委被縣紀委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負有直接責任的原組織辦主任王曉艷和負有領導責任的原組織委員郭志敬被誡勉談話。
(石光輝 編輯整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