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建立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時間: 2017-12-22 訪問量:2,110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和規范律師執業行為,日前,梧州市委政法委印發《梧州市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牽頭建立梧州市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梧州市律師工作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有五項:一是聽取成員單位通報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梧州市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情況、貫徹執行與律師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情況以及對律師工作的意見建議,研究解決律師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律師管理服務體制機制,助推梧州市律師事業科學發展;二是聽取律師行業協會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有關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和改進司法、執業、行政管理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著力暢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關于律師投訴、申訴、控告等渠道,及時協調處理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或律師違法執業的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案(事)件,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和規范律師執業行為;三是建立律師執業監管跨部門協調機制,溝通交流律師執業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及時研究處理意見;四是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秩序,明確非律師執業機構和非律師人員參與法律服務市場的范圍、途徑和方式,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的規范化管理;五是其他需要聯席會議研究、協調和解決的事項。
目前,聯席會議成員由梧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國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商務局、市外僑辦、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和梧州市律師協會共14個單位組成,日后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將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