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萬益(柳州)律師事務所開展法律援助挽救迷途少年
時間: 2021-06-24 訪問量:2,030
日前,法律援助案件當事人黃某某、龍某某的家長來到廣西萬益(柳州)律師事務所,將兩面“法律援助,為民解難”“依法為民解難事,法律援助暖人心”錦旗分別交到覃琳、凌子明律師手中,表達對萬益律師的感謝。
(從左依次)龍某某家長、凌子明律師、龍某某家長、覃琳律師
當事人黃某某、龍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由于兩人是未成年人,又無委托代理人,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決定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廣西萬益(柳州)律師事務所覃琳、凌子明律師承辦此案,擔任黃某某、龍某某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的指定辯護人。
接受委托后,萬益律師認真分析案卷,與受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進行面談,了解案件情況。經過律所未成年人保護律師團隊的集中討論,認為黃某某、龍某某等人在案發之后存在自首情節,但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未予認定。覃琳、凌子明律師向司法機關充分闡述觀點并提交了相關證據。最終,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采納了萬益律師的辯護意見,兩嫌疑人最終量刑在檢察院原量刑建議的基礎上分別減少了6年、3年。當黃某某、龍某某家長拿到判決書時,非常感動,連連向萬益律師致謝。
日前,廣西萬益(柳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覃琳收到一面印著“無私援助未成年,為民執業挑重擔”大字的錦旗,以及法援案件當事人莫某家長的當面致謝。這源于覃琳律師之前承辦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搶劫犯罪案件。
覃琳律師根據律所指派受理案件后立即緊鑼密鼓地開展工作:他充分與受援人莫某的家長溝通,了解受援人成長經歷;與受援人學校溝通,熟識受援人在學校的表現,取得受援人在學校一貫表現良好的證明材料;并親自與受援人家長一起到被害人家中,通過真誠地向被害人道歉及賠償,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在上述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之后,覃琳律師就本案受援人具有的從輕減輕情節與檢方進行了充分溝通。最終檢方采納了覃琳律師的辯護意見,作出對受援人附條件不起訴的處理決定。
在收到檢察院作出的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后,為幫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覃琳律師對其進行了多次心理輔導和法治教育。該未成年人深受感動,表達了希望痛改前非,繼續完成學業的心愿。為此,覃律師不辭勞苦地多次與校方協商,并在律所的大力支持下,向學校作出萬益律所將派員繼續對受援人學習、生活情況進行跟蹤、幫扶的鄭重承諾。最終,學校同意受援人繼續回校接受教育,達成了受援人重返校園的心愿。
莫某家長到萬益(柳州)律所向覃琳律師(右)贈錦旗
來源:廣西萬益(柳州)律師事務所